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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jkun资源站 发布时间:2024-09-02 06:20:05
第二十三章 缩阳
叶轻红正在空中顿足,哑着嗓子叫:“没有了,没有了,真的没有了。”说着,还把手中的竹筐倒过来。
“什么东西没有了?”吴不赊心下奇怪,眼一扫,在几个难民手中看到了铜钱,明白了,原来叶轻红在这里发善心,施舍铜钱。只是难民太多钱太少,争抢之中,还把她抹了个大黑脸。
见竹筐真的空了,难民散了多半,但也有不肯走的,还眼巴巴地望着叶轻红,远处还有刚得了信的难民正往这边赶。
“居然散钱,吃了这顿,下顿怎么办?这傻丫头。”吴不赊暗暗摇头。
此时,一男一女两个小孩子从吴不赊身边奔过去,小男孩约摸五六岁,小女孩大些,可能有八九岁了。小女孩牵着小男孩,小男孩走不动,小女孩给他鼓劲:“弟弟,再加把劲,仙女姐姐还在那里呢,拿了铜钱,我们就可以买包子吃了。”
原来是听到风声来领铜钱的。小男孩走不动,听到“包子”两个字,猛地又加快了脚步,不料一个踉跄,“扑通”摔了一跤,“哇”地哭了。
“弟弟不哭,仙女不喜欢爱哭的小孩,看见你哭就不给你钱了。”小女孩扶他起来。小男孩摔得有些重,裸露的手肘处破了皮,有血渗出来,痛得直吸气,却被小女孩吓住了,不敢哭,抽泣着道:“小杰不哭,不哭。”
“来,姐姐背你。”小女孩把小男孩背了起来。小男孩瘦瘦的,估计可能二十斤都不到,但小女孩也瘦,只是高些,比小男孩重不许多。她背着小男孩,踉踉跄跄地往叶轻红那边走。
“大家都散了吧,我真的没钱了。”见还有人不肯走,叶轻红又晃了晃空竹筐,还在筐底拍了两下。小女孩也听到了这话,身子踉跄了一下,站住了,似乎有些犹豫,却终于还是迈步向叶轻红走过去。那瘦小的脚步,有一种绝望的坚持,走得两步,一个踉跄,一跤栽倒。
“姐姐,姐姐。”小男孩伸手挽她起来,小女孩眼里已含着泪水,眼见便要掉下来。
“姐姐,你很痛吗?不要哭,你哭神仙姐姐就不给钱了。”
“姐姐不是痛,我们来晚了,仙女姐姐没有钱了。”小女孩说着,眼泪终于掉了下来。
“姐姐不哭,姐姐不哭。”小男孩帮她擦泪,“你很饿是不是?别怕,小杰可以吃,你和娘吃了小杰吧。”
“小杰,不许说这样的傻话。”小女孩猛地捂住他嘴:“姐姐绝不会吃你,娘也不会吃你。”
“没关系的,小杰不怕。”小男孩摇头,“村里的小五子他们不都是被人吃了吗?不过我不要易子而食,别人吃我会痛,姐姐,你吃我的时候轻点儿,我怕痛。”
隔着有数十步,但吴不赊的耳朵很尖,小男孩说的每个字都清晰地钻进了他耳朵里,他自认是个心硬的人,这时候心脏也猛地缩了一下,好像被针扎着了。
“老大,你去买两笼包子给这姐弟俩。”吴不赊摸出一块银子递给鹿金弦。鹿金弦接银子的时候,吴不赊注意到他的眼眶也红了,便是象斧等三个厚皮的家伙,脸上也都有不忍之色。
鹿金弦买了两笼包子,拿给姐弟二人,姐弟俩立时欢呼起来,小男孩一手拿着一个包子,小女孩却将其它包子一起包了,牵着弟弟往回走。远远的街角处,倒着个女人,该是姐弟俩的娘,估计是饿昏了。小男孩把包子往她嘴里塞,两口包子下去,那女人慢慢地爬了起来,带着姐弟俩远远地向吴不赊等人叩头。
吴不赊担心边上的难民抢小女孩的包子,一直看着,见那女人带着姐弟俩向这边叩头,他摆了摆手,转身走开。不料刚转身,却见叶轻红走了过来。一见叶轻红,吴不赊眯着眼睛便笑了,道:“叶小姐,别来无恙啊!对了,你身上的虱子捉掉没有?”叶轻红脸一红,瞪他一眼,把竹筐挡在了胸前,咬咬牙道:“我们先前的过节一笔勾消,我问你,你身上有钱没有?”
“一笔勾消?真大方啊,好像一直是你喊打喊杀吧!”吴不赊呵呵笑道,却也不生气,“有钱怎么着?想借钱?可以,不过得有什么抵押才行,要不我可信不过你。”
“我不借钱。”叶轻红摇头,一指周围的难民,“你看见这些难民没有,他们背井离乡,境况非常惨,有的已经易子而食了。你若有钱,发发善心,多少施舍两个,救救他们吧。”
“你倒是一片善心啊。”吴不赊笑道,“不过像你那样撒钱好像不行,难民太多了,你救得了一个也救不了十个。”
“救得一个是一个吧。”叶轻红瞪着他,“你别推托,反正你的钱也是那暴君赏赐给你的,拿出来救人,还是积德呢。”
其实在看了那姐弟俩的境况后,吴不赊便有心拿点儿银子来帮帮这些难民,不过叶轻红的话怎么就那么难听呢?她不是说“好人,发发善心,施舍两个吧”,倒好像是说“你大爷的,有钱没有,快拿出来”。
好在打了两回交道后,吴不赊也大致能摸到叶轻红的性子了,别看龇牙咧嘴的,其实就是个涉世未深的傻丫头。吴不赊也懒得和她计较,却想逗逗她,嘻嘻笑道:“积德?好啊。不过要积我两个一起积吧,我可以拿一千两银子出来,你拿多少?”
“一千两银子?”叶轻红眼睛一亮,“我也有八十多两银子,不过刚才换了铜钱都撒出去了。”
“你才撒了八十两银子啊,我不能占你的便宜,我也撒八十两好了。”
“你有钱,不能和我比啊!”叶轻红急了,略一犹豫,换了语气,“吴……吴大人,你就捐一千两银子吧!虽然这里米价长得厉害,但一千两银子还是可以救很多人的,到时我让那些难民给你立功德牌坊,那你就算帮着暴君为虐,有了这些功德也抵得过了。”
“不行不行。”吴不赊大力摇头,“说了要积德一起积,一句话,你出多少银子,我就出多少银子。”叶轻红急得顿足:“可我根本没有一千两银子,我身上真的一两银子也没有了。”
“你可以向我借啊,我出一千两,算借给你五百两好了。”吴不赊笑道,“不过你得拿东西来抵押。”
“你要什么东西抵押。”叶轻红咬牙看着他,虽然神情有些恨恨的,但细细的小虎牙很好看,很诱人。在黑七的记忆里,有个女子,每每欢爱时怕羞不敢叫,就这么轻轻地咬着嘴唇,她却不知道,越是那个样子,就越能激起黑七的兽性。
看了她那个样子,吴不赊的记忆翻出来,心中情不自禁地一荡,急忙收敛心神,眼珠一转,道:“你那个镯子不错,我吃点亏,马马虎虎算你五百两好了。”
提出这个条件,吴不赊斜着眼笑嘻嘻地看着叶轻红,心下暗笑:“臭丫头,我到看你怎么推托。”
“好。”叶轻红毫不迟疑,“我便以这天海凝光镯为抵押,向你借五百两银子。”
吴不赊顿时怔住了。要说,吴不赊偶尔也做做好人,若是碰上看得顺眼的僧尼乞丐,那吃不了的饭菜,过了夜的包子,也施舍两个,并不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,但一次拿一千两银子出来,绝无可能。他就是看叶轻红身上没钱了,只有那个镯子可以抵押,所以存心将一下叶轻红。天海凝光镯这样的宝贝,别说五百两银子,便是五百两金子,甚至五千两金子也换不到。叶轻红再傻再天真,也不至于到这个程度吧?吴不赊却怎么也想不到,叶轻红竟然如此痛快地答应了。吴不赊看了叶轻红半天,心下嘀咕:“这丫头不会是当真的吧?”对鹿银弦一偏头:“老二,把镯子拿过来我看看。”他暗暗凝神,提防叶轻红以镯子为饵,暴起发难。
鹿银弦走过去,叶轻红把镯子递到他手里,没有半点儿花样。吴不赊接过镯子,灵光湛湛,绝不是假货。他哈哈一笑:“叶小姐果然是个痛快人,如此我便暂时替小姐收着这镯子了,哪天叶小姐有了钱,欢迎随时来赎,不要利钱。”
吴不赊将天海凝光镯收在追风囊里,从腰间钱袋里拿出邪月王赏赐的十张金叶子,数了五张交给叶轻红,道:“叶小姐,我有一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。”
见他真的掏出钱来,虽然这五十两金叶子是叶轻红拿天海凝光镯抵押来的,但叶轻红却高看吴不赊了一眼,语气上也客气了几分,道:“吴大人请说。”
“像你刚才那样子撒钱,有的领到了,有的没领到,可不是个事。”
“是啊,是啊。”不等他说完,叶轻红已连连点头,“我那样撒钱的确不行,力大的往前乱闯,力小力弱的根本挤不过来,很不公平,只不知你有什么法子。”
奸商做事,永远追求利益最大化,他只担心叶轻红听不进去,既然听得进,那就好办。吴不赊笑道:“这样吧,天已近午,想来你也饿了,我们找间客栈吃点东西,然后商量个法子。”
众人找了间客栈,叫了几个菜,说是商量,其实都是吴不赊的主意。他先问了米价,顿时吓他一大跳,居然斗米五百钱,涨了差不多十倍。吴不赊几乎要跳起脚骂娘了,但也是没办法的事情,这么算下来,一两银子只能买两斗米,一千两银子买两千斗,也就是两百石,两万五千斤。而难民有多少呢?仅拥进这小镇的,大约就有五千到八千人,就按五千人算,一人分不到五斤米,能吃几天?何况外面的难民听到风声还会涌进来,一千两银子,用不了三五天,就会吃得精光,仍旧是哀鸿遍野,易子而食的惨剧仍会发生。
叶轻红一腔热血满腹慈悲,只想着要救人,听吴不赊这么细一算账,可就傻眼了:“这么算来,一千两银子,也只是救得他们几天的性命。”
“是。”吴不赊点头,笑着看她,“几天后就算你还有宝贝来抵押,我可也没银子了。”没银子是假话,不算邪月王赏赐的,他袋子里还有十多张金叶子,可全用来救济难民,他可不干,天下遭难的人多了,救得过来吗?
“那怎么办?”叶轻红双眉紧锁。
“办法有。”吴不赊眼睛微眯,“天救不如人救,人救不如自救。”
“自救?”叶轻红一脸疑惑地看着他,“他们什么都没有,怎么个自救法儿?”
吴不赊当下便把他的法子说了出来。
他们先买米,以施粥为名,召集难民,以有锅的人家为中心,以家庭为最小单元,凑足一百个人左右为一伙。一伙人中,选一个伙长;十伙为一队,选一个队长。队里健壮的的男子组成打猎队,出去打猎捕鱼;健壮的女子组成采摘队,出去采集野果野菜。一天所得,统交到队里,全队人共享。每个队,吴不赊每天发五斗米,如果这队人勤快而且运气好,说不定就可以吃饱,如果运气差或者懒,这五斗米煮成粥,也不至于饿死人。最主要的是统一分配,每个人都可以分得一份,不像叶轻红那样撒钱,手快力气大的能抢到,手慢力气弱的就没有,已经吃饱的能吃更饱,已经饥饿的最终饿死。
吴不赊的法子说出来,包括叶轻红在内,人人赞同。按五千难民算,就是五个队,每个队一天五斗,就是二十五斗,两千斗米可以支撑八十天,那时战争或许已经结束了,可以回乡了。
只是象斧插了一句嘴:“一千人一天才五斗米,是不是太少了点儿。”
“是太少了点儿。”吴不赊点头,“可这一千个人上山下河的,一天下来,别的不说,草根也总能挖个一两百斤吧,和着米煮了,好歹也能混个三分饱。如果只是坐在那里等施舍,那对不起,就五斗米喝清粥吧,饿死了那也活该。”
“是这话。”鹿银弦点头,对吴不赊道,“公子,我和我哥还有刀子,可以带三个队上山打猎,这里山多野物也多,运气好的话,说不定人人有肉吃,还能吃饱呢。”叶轻红也兴高采烈地插口:“我可以带着女人们去采野果摘野菜,高山上采不到的野果子,我都可以采下来。”
吴不赊微微一笑:“叶小姐,有件事我要预先说一下,我们要去云州,所以只能在这里停三天左右,到时银子交给你,后面的事都要靠你去管。”
“你们要去云州?去云州做什么?”叶轻红有些惊讶,点点头,“你放心,所有的银子我都会用在难民身上的。”
“我不是怕你把银子截下来。”吴不赊呵呵一笑,“我是说,如果三天内你凑不到五百两银子的话,我就要把天海凝光镯带去云州了。”
他微眯的眼里,带着一丝狡猾的光看着叶轻红,倒要看叶轻红怎么回答。叶轻红犹豫了一下,明显有两分舍不得,道:“三天内我肯定凑不到五百两银子的,以后我去云州找你吧。天海凝光镯是我师父留给我的遗物,我总要赎回来的。”
“这丫头虽然有几分傻气,倒还算光棍。”吴不赊暗暗点头,笑道:“那就这么说定了。”
随后召集难民,听说先前发钱的仙女又要发米,难民们蜂拥而至。众人就照吴不赊的法子,把有锅的人家挑出来,以他们为中心,十几户二十户凑成百人为一伙,千人一队。吴不赊等人将他们带到镇外,觅地安置。因为是第一次发米,吴不赊让人翻倍发,每队十斗,保证男女老少每人至少能有一碗清粥。肚子里有了东西,才能出去打猎觅食啊!
饥饿的人是最疯狂的人,也是最听话的人,一说有米发,听话得不得了,一伙伙的凑在一起,不到一个时辰,四千多的难民就凑成了五队。领了米,一齐开火,一时粥香四溢。闻到米香,断继续续还有难民赶来,老规矩,一百人凑一伙,归到不满伙的第五队。
五队的队长都是难民中有一定声望的老人,协助吴不赊把一伙伙人安置好,发米领米,煮粥分粥,秩序井然,别说争抢,喧哗都没有一声。
眼见数千难民轻轻松松就被吴不赊安置了下来,叶轻红暗暗佩服:“这狗官虽然助纣为虐,但确实有两分真本事。”
象斧等人就更不用说了,明里暗里,都是一个字:服。桑刀儿认吴不赊为主,其实是不想和鹿家兄弟分开,跟着凑热闹,但这一路下来,他眼见吴不赊不但神通广大变化多端,而且心计手段都是一流,也终是心服口服。
难民们肚中有了东西,踊跃行动起来,年轻健壮的男子组成两个捕猎队,跟随鹿家兄弟上山打猎。为什么只有两个捕猎队呢?因为年轻男子实在太少,大部分年轻男子都被白鸟王征去当兵打仗了,鹿家兄弟这两队人,两百人都不到,而且多是十四五岁的少年或四五十岁的中年人,真正二三十岁的壮年男子极少。他们倒是有几十把弓箭,不过有鹿家兄弟在,其他人基本上没有发箭的机会,半天下来,收获颇丰,打了三头大野猪,十几只野山羊,还歼灭了一个小型狼群,干掉二十多只狼,至于山鸡野兔,至少上百只。全部野物加起来,大概能出两千多斤肉。
年轻健壮的女子则要多很多,组成五个采摘队,分片采摘野果野菜,半天下来,若论重量,还远在打猎队之上。叶轻红先还有些担心,眼见收获如此之丰,喜出望外,对着吴不赊深深一礼:“吴大人,谢谢你,有了你这法子,这些人绝不会再饿死了。”
她这么庄而重之地行礼道谢,倒闹得吴不赊有些尴尬起来。他拿这一千两银子,实在是有些肉痛,不过看着火光中难民欢愉的笑脸,尤其看到围着母亲笑闹的那对小姐弟,心中也有一种意料之外的开心,想:“算了,就算积了阴德吧,师父当日说我要减十年阳寿,积这份德,老天爷说不定又给我加回来了呢,也不亏。”却又想,“啊呀,不知老天爷记账没有,贼老天经常是又瞎又聋的,骑驴他就看见了,骑马却往往看不见。”不过他这担心可没处问去。上天要是知道他,嘿嘿,诛妖台上他只怕就要挨上一刀。
打猎队人少,把先前的计划改了一下,打来的猎物不按队分,而是全交到吴不赊这里,吴不赊再让叶轻红与五个队长一起组成一个管理处,总计一天所得,再统一分下去。女人们多,第二天便只派四队人出去,留一队人下来,把皮子硝了,卖到皮货店去,也能换回一部分粮食。
如此过了两天,情势完全稳定下来,第三天吴不赊便不再插手,全交给叶轻红去打理,有那五个队长帮着,纵有一些小的意外,也能处理。吴不赊打算第四天就要动身了,叶轻红如果真舍得,嘿嘿,那不好意思,天海凝光镯他就带走了,算下来也不亏。
但第三天午后不久,难民突然多了起来,原来这里有人发粮的事终于传了出去,饿极了的难民自然蜂拥而至,当天就来了一万多人,天黑了也没停,第二天又来了一万多,到第三天,新到的难民总数超过了四万。这个数字是非常精确的,因为叶轻红都是照着吴不赊的旧法子,百人一伙千人一队安置下来的,绝不会错。
吴不赊这会儿非常后悔,没有在难民大量增加前离开,因为他也没想到难民会突然增加这么多,五千一下子增加到近五万,涨了十倍,这一带的野物野菜再多,也养活不了这么多人啊!
吴不赊意识到不妙的时候,已经抽不出身了,主要是象斧这几个家伙突然之间热心得不得了。要吴不赊袖着双手出主意他乐意,要他动手帮忙他就有些懒,象斧等人却是勤快人,各带一队人,打猎的打猎,捕鱼的捕鱼,整天鬼影子都见不到一个,好不容易逮着了,也是满脸红光一身汗,不等吴不赊开口就报喜:今天又来了多少人,咱们又打了多少猎物,老天保佑公子福荫,总算没饿死人……最后还很夸张地擦一把汗,转身又没了影子,把吴不赊晾在那里,张口结舌,生似神庙里的菩萨。
丢下这几个家伙自己一个人走?但这一路过来,舒服日子过惯了,还真下不了决心。直接和这个家伙明说,后面的咱不管了?可他出了银子又出主意,在这几个家伙心里刚塑造出个高大形象,自己再砸了,好像也有些划不来。
而吴不赊最担心的事也终于来了,这天叶轻红一头大汗地找到他,“扑通”一声就跪下了:“吴大人,求求你,再买点粮食吧!人太多,野物野果太少,实在是撑不下去了。”
“我没……”吴不赊这个“钱”字刚到嘴边,却被叶轻红一句话堵了回去:“象斧大哥说,邪月王一次就给了大人五百两金子。大人,求求你了。”
吴不赊伸了半天脖子,好不容易才把这个“钱”字咽下去,牙齿咬得格格响,想咬自己一口。那天他一得意,在象斧面前显摆了一下,说邪月王不但封了他做侯爷,还赏了五百两金子。财不露白,这个古训怎么就没记住呢?他更想咬象斧一口,那张大嘴巴,八婆就算了,怎么这个也报出来啊!
他还想咬叶轻红一口,这天下遭难的人多了,你管得过来吗?就算要管,那你自己管好了,一定要扯上别人做什么?
“钱我有。”吴不赊恶狠狠地点头,“拿钱出来也容易,不过还是那句话,一人一半,哪怕你借都可以,只要有抵押。”
天海凝光镯都押出来了,还能拿什么出来押?叶轻红俏脸胀得通红,猛然迸出一句:“我把我自己抵押给你,我功夫勉强还过得眼,做侍卫,做丫环,都可以。”
为了不相干的人,不但把天海凝光镯这样的宝贝押出来,最后连自己也搭上,这世上竟然真的有这样的傻瓜?这会儿吴不赊已不仅仅只是想咬她一口,直接就是想吃她的肉了,不为别的,就想尝尝这稀有傻瓜的肉,和一般的肉有什么不同。
“侍卫我有好几个了,用不着。做丫环,嘿嘿,外面那么多难民,说句不好听的,一个包子可以买两个,难道你这丫环就格外值钱些?”吴不赊嘿嘿冷笑。
“我……我……”叶轻红咬着牙齿,“我可以给大人做奴仆,做……做侍姬,都可以。”吴不赊真要被她气疯了:“做侍姬?嘿嘿,做侍姬要本钱的,光脸蛋漂亮可不行。真要做,脱了衣服吧,本大人先来验验货,本钱足,可以考虑。”
叶轻红的本钱明摆在那里,兽人女子的身材本就普遍比人族女子要健美,何况叶轻红长年练武,身上没有半丝赘肉,腰细乳丰腿长,若论相貌,较之西门紫烟或许略有不如,主要是稚嫩了些还一脸傻气,气质全无,但若论身材,吴不赊见过的所有女孩子里,她绝对可以排到第一位。吴不赊这话,纯粹就是要羞辱她。
人可以做好事,但好事做得别人都感到羞愧了,那就过份了。
叶轻红的脸红得仿佛要喷出火来,但她只是略为犹豫了一下,便伸手解开衣扣,脱了外衣,里面是一件淡绿色的肚兜,紧裹着异常丰硕的双乳,两条玉臂赛雪欺霜,晃得人眼晕。她绝不显胖,但肌肉丰腴,两抹锁骨不像一般女孩子那样瘦瘦的,而是有着很厚重的肉感,如果摸上去,手感一定会非常好。
脱下外衣,叶轻红停了一下,羞涩地瞟向吴不赊的眼里有两分渴望,盼望吴不赊能叫停,但吴不赊铁青着脸,没有半点容情的意思。她的手迟疑着,终于伸向肚兜的带子。
忽闻咚咚声轰响,地面微微震动,随即便响起象斧打雷一样的声音:“叶小姐,叶小姐,你在这里吗?”叫声中,象斧一头撞进来,一眼看到叶轻红,急叫道,“还有几千人没分到东西,眼见是要打起来了,怎么办啊!”话一出口,他猛然意识到不对,急忙扭头,“啊,对不起,我什么也没看到。”却又嘀咕一句,“身材还真好啊!”随着这话传出来的,还有咽口水的声音。
吴不赊终于被他气笑了,飞起一脚:“滚蛋,拿斧子压着他们,谁敢乱来,直接劈了做肉汤,粮食随后就有。”
“得令。”象斧如飞而去,一个人的脚步声却如十头牛在狂奔。
吴不赊掏出十张金叶子甩给叶轻红:“你先去买粮食,随后我再验货。”
“多谢大人。”叶轻红穿上衣服,也飞快地奔了出去。
细细的腰肢一扭,圆滚滚的屁股翘起来,长腿迈开,说不出得诱人,吴不赊喘了半天气,只有无奈地想:“就冲着这身材,一千两银子,差不多也值了。”但他突地想到一个大问题,“这一千两银子完了,她还会不会要我掏钱?虽然她人都押给我了,可这傻丫头已经完全疯了,谁知道还会有些什么疯狂举动出来?不行,得赶快走。”
拿定主意,吴不赊飞步出镇,来寻鹿家兄弟几个,方到镇外,恰撞到鹿银弦带了一支打猎队回来。他们这次收获颇丰,光抬着的大野猪就有七八头,估计是摸着猪窝了,其它猎物也不少,一帮小屁孩儿围着欢闹,其中就有那个叫小杰的小男孩。鹿银弦一眼看到小杰,招手让他过去,从怀里掏了个小小的兔子出来,小杰欢呼起来:“小兔子,小兔子。”接过去,小心翼翼地抱在怀里。
“去拿给你娘,晚上要她烤给你姐弟两个吃。”鹿银弦呵呵笑着,因为那天的因缘,他们几个待小杰姐弟都要格外亲切些。
“我不。”小杰大声拒绝,“它好可爱呢,我要养着它。”鹿银弦逗他:“这小兔子就是分给你的晚餐,你不吃它,晚上可就要挨饿了。”
“挨饿我也不怕。”小家伙看来是拿定了主意。
“哦?”鹿银弦笑,“不怕把小肚子饿扁吗?”
“不怕。”小杰人小声音大,“我娘说了,吴叔叔和叶姐姐都是天上的神仙,是特意来救我们的,有他们在,我们一定不会饿着。”
“得,成仙了。”吴不赊叹气。成仙也不行,有钱鬼推磨,没钱佛跳墙,见鹿银弦把猎物交给了那几个队长,吴不赊便想唤他过来,刚要张嘴,忽地看到一物。
那是小杰拿来喂小兔子的一棵草,那草却不是一般的草,他认识,名为缩阳草。缩阳草和威阳草刚好是两个极端,便好比冰与火,威阳草壮阳,缩阳草却是缩阳的,若是不小心吃下肚,别说是人,便是牛也阳痿,虎也无鞭。
一棵威阳草,帮吴不赊弄了顶侯爷的帽子不算,还得了五百两金子,还加一块畅行数千里的金牌,让吴不赊做梦都能笑醒来,但这样的好事,不是每天都有的,真正没到年纪而阳痿的人不多,可见了缩阳草,吴不赊的脑子里突地闪过一道金光。为什么是金光呢?因为他看到了金子。
小杰手中的草不是他自己扯的,而是从妇女们采摘来的大堆野菜野果中随手拿的。没办法,食物不够,野菜野果摘完了,嫩些的草也采回来,和着熬成粥也能吃。吴不赊到草堆里翻了一下,除了找到十几棵缩阳草,还找到了十几棵威阳草,这就齐了。吴不赊把小杰的娘叫过来,让她安排一队女子,专采这两种草,有多少采多少。
随着难民的增多,先前的管理处增大了,管事也增加了好几个,小杰的娘因为鹿银弦等人的关照,处于管事的地位,不必外出,只管在家分配东西。掌握分配权的人,无论如何也不会饿着自己,这也算是鹿银弦等人的私心了。小杰的娘对吴不赊异常感激,恭恭敬敬地答应了,立刻安排下去。吴不赊随即又吩咐鹿银弦,天黑后把桑刀儿他们全叫回来,有事安排。
不到一个时辰,采摘的妇人便采了大堆的草回来,威阳草、缩阳草都有上百斤,这地方这两种草数量如此之多,倒有些出乎吴不赊意料之外。缩阳草够了,他就吩咐人只采威阳草,越多越好,又吩咐几个妇人给他打下手,熬汁配药丸。威阳草配的是威阳丸,缩阳草配的自然就是缩阳丸了。不过这名字不能说,奸商只能在心里嘿嘿奸笑。
晚间鹿家兄弟、象斧、桑刀儿全回来了,便是叶轻红也来了。一见吴不赊把象斧几个全叫了来,她有些担心,鹿家兄弟等人是打猎队的主力,别说鹿家兄弟的神箭,便是象斧,看上去该是粗笨至极的,事实上不然,他巨腿撒开,野鹿都跑不过他,而那些在一般人眼里所谓的猛兽,无论熊虎还是狼豹,对象斧来说,都只是小猫小狗,伸手就抓,无一能逃。可以说,差不多一半以上的猎物,都是他们四个人打的,吴不赊若是把他们四人叫走,难民头顶的天也就塌了半边了。
吴不赊不知道叶轻红心中惴惴不安,也懒得理她,如果不是偶然之间看到缩阳草想到了个主意,说实话都懒得看她,虽然她长相漂亮身材喷火,可这种只会败家的傻丫头,再漂亮十倍都是个扔货。
吴不赊把一袋配好的缩阳丸递给桑刀儿:“刀子,你连夜摸进栖凤城去,把这些药丸扔进井里,一眼井扔三丸,每眼井都要扔到,尤其是那些大户人家。”栖凤城是双梧国中距这小镇最近的大城,这小镇的名字后来吴不赊也知道了,叫鸣凤镇。然后他又对鹿家兄弟道:“呆会儿我再给你两人易容,你们明天一早也进栖凤城去,到酒馆茶楼里散布消息,就说治好邪月王阳痿的威阳侯到了这鸣凤镇,消息传得越广越好,可以拿些钱给街头小儿,让他们到处去说。”
叶轻红一听就急了:“公子,他们都去栖凤城了,那明天谁带打猎队?没了鹿大哥他们,猎物起码要少打一半。”吴不赊就烦见到她,眼一横:“有他们帮着打猎,就能吃饱了?五万人啊,这山上能有多少猎物?就算多,还打不绝了?打尽了怎么办?”
他这一说,叶轻红傻眼了,象斧却猛然开了窍:“我知道了,公子要鹿老二他们宣扬公子行踪,是又想卖威阳丸了。这生意好,一本万利,卖威阳丸的钱用来买粮食,比打猎可强多了。”他这么一说,叶轻红也想到了,虽然她一个女孩子,听到什么威阳丸脸红心跳,但看着吴不赊的眼光里,却满是热切。
“不对啊公子。”象斧又搔起头,“你叫小刀儿把威阳丸投井里做什么?栖凤城人和着井水喝了,哪还会来买你的药?”桑刀儿三人也都一脸疑惑地看着吴不赊,吴不赊嘿嘿一笑:“实话说吧,刀子往井里投的,不是威阳丸,是缩阳丸。”
“缩阳丸?”桑刀儿拿出一丸来看,“公子的意思是……”
“一般正常的男人,如果不是到了年纪,最多是不能持久,阳痿还是不至于的,但我这个缩阳丸却能叫人阳痿。栖凤城的男人,只要喝了溶有缩阳丸的水,下面那玩意儿便不管用了,到时候再听到我这治好邪月王阳痿的威阳侯到了鸣凤镇,却又如何?”
先把人弄阳痿了,再来给人治,这样的主意他也想得出来。桑刀儿等人面面相觑,异口同声道:“奸,真奸。”叶轻红听得面红耳赤,在心里大大地啐了一口,但也不得不承认,吴不赊这法子确实管用。男人嘛,挨一刀未必皱眉,可下面那玩意儿若是不行了,那就天塌地陷了。
“我问过了,栖凤城是紧挨着白鸟国的第一大城,城里有十万人以上,内中的壮年男子哪怕只有两万吧,如果两万人来向我买药……嘿嘿。”吴不赊眼睛眯得只剩一条缝。
“两万人,乖乖?”象斧几人一齐咋舌。桑刀儿心算最快,道:“每人便是一两银子,也是两万两银子,老天。”报出这个数字,他舌头伸出来,再缩不回去。
“不要银子。”吴不赊摇头,“象斧,你明天在镇上贴几张布告,就说本侯爷到了,专治阳痿,不收钱。要治病的,背十斗米来,一丸包治。”
“两万人,每人十斗米,就是二十万斗。五万难民,猎物少了后吃米要翻倍,算千人十斗,不,算二十斗吧,一天就是一千斗,十天一万斗,百天十万斗。天爷,只这一粒小丸子,这五万难民能挨到明年开春了。”
桑刀儿把这组数字一报出来,所有人全傻眼了,叶轻红更是满眼放光,也不知道害羞了,只是死死地盯着吴不赊。吴不赊却只是嘿嘿笑,小眼睛眯得几乎针都插不进了。
第二十四章 公主
桑刀儿连夜进城,鹿家兄弟第二天也进了城。出邪月城时他们是易了容的,后来洗去了,吴不赊担心栖凤城的人认出他们,所以又给他们易了容。其实就是找点草药把肤色改了一下,涂两张黄脸,弄得像两个痨病鬼。象斧去贴布告,叶轻红依旧安排照顾难民,男打猎女采摘。虽然猎物少了许多,叶轻红心里倒是不急,有时想到吴不赊的诡计,一城人,背着米,排着队,来治阳痿,忍不住就又羞又笑,暗叹:“这样阴损的主意也想得出来,难怪师父说,最要提防那种眯着眼笑嘻嘻的家伙,还真是没错。”
第二天一早,鹿家兄弟动身不久,桑刀儿便回来了,他照吴不赊吩咐,在栖凤城所有的水井里都投了缩阳丸,除了那些特别偏僻的,不会有多少遗漏,尤其是那些屋宇华丽的大户人家,绝没有错过一户。
象斧贴了布告,然后在镇上租了个大院子。当天就有人来看病,是小镇上的居民,吴不赊治了十来例,收了百来斗米。第二天人就多了,来了几百个,都是来自栖凤城;第三天人更多,一上午就来了上千人,把个小镇挤得水泄不通。
吴不赊早有准备,桑刀儿在镇口发竹签,所有人按竹签上的号排队,象斧叫号加维持秩序,叫到的人到鹿家兄弟处交米,再到叶轻红处领威阳丸。吴不赊是存心的,一个个大男人,领的都是治阳痿的药,把叶轻红羞得,脸上就像蒙了块红布,一天没变过颜色。
吴不赊自己做什么呢?稳坐钩鱼台。象斧每叫到一个人就会问,就是领药还是坐诊,若要威阳侯坐诊,诊金十两银子,药费另计。十两银子可不是个小数目,一般的小老百姓出不起,出得起十两银子的,那就是年猪一个品系的,磨刀霍霍,等的就是你。当然,年猪也看肥瘦,这个吴不赊拿手,他把药费分两种,一种是一瓶药十两金子,另一种是一瓶药百两金子。你说贵?这可是专贡邪月王的御药,一丸下去,石龟都要抬头,别说你个人龟了。
吴不赊的一根舌头,活人说得死,死人急得跳,又戴了个威阳侯的大帽子,谁不信服?而且有钱人娇妻美妾多,下面那玩意儿看得重,也舍得花钱,再被吴不赊一忽悠,自然就有人信,前后十天左右时间,百两金子的年猪,杀了十多头,十两金子的,杀了近两百头,三千多两金叶子入袋。至于一丸十斗米那种,两万有余,以至于要专门租了粮仓来存放。
十天后,人终于少了下去,吴不赊也捞得心满意足了,心情愉快,看见叶轻红也就不那么讨厌了:“傻丫头,这回看到了吧,好人可以做,好事也可以做,但做好事也要脑瓜子灵活。像你那样,救不了几个人,还把自己搭了进去。我呢,不但救了人,还捞了钱,惠人利己,这就叫本事。”
“公子智慧如海,轻红拜服。”叶轻红发药的地方就在吴不赊隔壁,吴不赊捞了多少钱,她一清二楚,目瞪口呆之余,佩服得五体投地。
小美人送上的马屁格外叫人受用,吴不赊心中畅快,看着叶轻红身材喷火,俏脸红红,可就起了淫心,嘿嘿笑道:“对了,一直忘了件事,还没有验货呢。”
这话一出,叶轻红一张脸红得像三月里的桃花,吴不赊心中的火越发突突直冒:“脱衣服啊,怎么着?想赖账?”他伸手托起叶轻红的下巴,叶轻红不敢抗拒,脸抬起来,眼光却不敢与吴不赊对视,只是低声求道:“公子……我……”
她的下巴不是特别尖,肉肉的,滑滑的,吴不赊手往下移,顺着脖子滑下去,落到锁骨处,那种丰腴的肉感,从指尖处似乎能一直传到心尖子上。虽然只是一个指头,叶轻红却仿佛承受不起,她踉跄了一下,身子勉力站稳,全身的力量却似乎都消失了,声音若临死之前的哀鸣:“公子,不要……”
“不要什么?我又不做什么,只是验货,不行吗?收货验货,这可是规矩。”吴不赊嘿嘿笑着,说什么验货,那笑声里的淫荡之意,二傻子也听得出。
他手指下移,沿着乳峰爬高,叶轻红有本钱,山势陡,手指慢慢爬,一路风光无限。眼见到了峰顶,叶轻红全身都在轻轻颤抖了,吴不赊的手指却突地拐弯,不直上峰顶,却绕起圈来,一圈一圈,叶轻红身若火焚,心若蚁爬。吴不赊突地屈指一弹,正弹在乳珠上。这是黑七当年玩女人的绝技,淫娃荡妇也经不起这七圈一弹,更别说叶轻红这种未经人事的少女,叶轻红“啊”地一声尖叫,全身的力气在刹那间被抽得干干净净,身子一软,吴不赊手一带,便倒在了他怀里。
这时坏事的又来了,地皮一震,雷声乍起,象斧吼道:“公子,有人求见,好像是个大官。”
“我要在你脑袋上敲个大包。”吴不赊勃然大怒,叶轻红却已挣了开去,闪身出房。
“什么鸟人,来坏大爷好事,大爷我要他一世挺不起来。”吴不赊狠狠地喘了口气,方要出房,院子里忽传来一声惊呼:“公主?”
“公主?”吴不赊耳朵一动,“来了个公主吗?长什么样?”念头才起,那声音又道:“右相雷起潜拜见公主。”
吴不赊这时已到了门口,只见叶轻红站在院中,她前面跪着几个人,当先是一个老者,五六十岁年纪,一脸的惊喜:“公主,你总算是回来了。”
“公主是这傻丫头?这傻丫头是公主?”吴不赊的脑子一时有些抽筋。
叶轻红先前火红的脸这时却有些苍白,神情也有些怪,她抬了抬手:“雷大人起来吧,你怎么来了?”
“还真是公主啊!”吴不赊确认自己没听错,立时就恍然大悟了:“我说这丫头怎么这么傻呢,为了不相干的人,押出宝贝还陪上自己,原来根本就是她属下的百姓,她是不得不救,嘿嘿,行啊,不管你公主不公主,想要赎回去,那就得拿钱来,可惜迟了一步,早点儿验了货,那就赚了。”
先前吴不赊看叶轻红,就是个傻丫头,虽然漂亮,总有点儿不待见,这会儿突然戴了顶公主的帽子,再看就顺眼多了,更漂亮了三分,别说奸商市侩,人就是这个样。
“大王听说邪月国威阳侯到了鸣凤镇,并大发善心救济灾民,特命老臣来请,大王要当面致谢,没想到公主也在这里。便请公主一起回宫,见到公主,大王一定会非常高兴。”雷起潜恭敬的老脸上满是喜色,叶轻红却微微锁着眉头,竟是不情愿回去的样子。
“这位便是威阳侯吴不赊吴侯爷。”叶轻红向吴不赊一指,与吴不赊的眼光一对,她俏脸情不自禁又是一红,忙错开眼光。
吴不赊心中偷笑,与雷起潜见了礼,雷起潜对吴不赊十分恭敬客气,献上白鸟王给吴不赊的礼物,恭请他去王宫,白鸟王要当面致谢。叶轻红一直不插话,吴不赊不知她心里想什么,反正也不急着赶路,人家命右相来请,这面子不能驳,一口答应。
吴不赊安排了一下,命人将那两万多石粮食看好了,随后动身,跟雷起潜一起去王宫。白鸟国大半领土都已失陷,王都也被人占了,白鸟王现在的王宫在落凤城,离鸣凤镇其实不远,就是百来里地。鸣凤镇也好,栖凤城、落凤城也好,都和传说中的一只凤凰有关,传说很美丽,沿路的景象却很凄惨,到处都是背井离乡的难民,妇孺老幼居多,壮年男子极少。白鸟国举国的青壮,除了战死的,大都在前线御敌。
进了落凤城,白鸟王随即召见,至于叶轻红,自然有人引去后宫,人家都是公主了,吴不赊自然不好再把她当丫环一样拘在身边,什么抵押的话当然是不说了,不过天海凝光镯也没还,他在装糊涂。
白鸟王四十来岁年纪,有些虚胖,还一脸憔悴,日子过得看来不是那么开心,接见吴不赊的时候倒是很热情,说了一大堆感谢的话,很亲热随和的样子。不过吴不赊并没有被感动,奸商的眼睛毒得很,他总觉得白鸟王虚胖的笑脸下有什么东西不对,但到底哪里不对却猜不出来。
酒席很丰盛,虽然外面难民盈野,易子而食,白鸟王的供应还是不会少的,吴不赊也不是那种不通世务的愤青,不吃白不吃,反正吃了也白吃。
白鸟王请吴不赊在城中住下,拨了一所大宅子,仆役上百,这还不算,还连着几天宴请他。吴不赊越发觉出不对,白鸟王的举止,像极了那些推销劣质产品的行商,他心下疑惑:“这鸟王想把什么东西推销给我呢?不会是那个傻丫头公主吧。”
叶轻红进宫后,便再没有半点消息,吴不赊当然也不好问,倒是大嘴巴象斧打听来了一些消息,原来叶轻红不是白鸟王的女儿,而是他的侄女。上一任白鸟王,也就是叶轻红的爹在几年前突然暴死,没有男性继承人,就由他的弟弟接任了王位,也就是现在的白鸟王。有传言说叶轻红的爹其实不是病死的,是被现在的白鸟王毒死的,不过没有证据,而叶轻红跟她叔叔的关系显然不好,她叔叔一接位,她就离家出走了,至于为什么会在邪月国碰上,那就只有天知道了。
有一点吴不赊猜对了,白鸟王确实有求于他,却没全对,白鸟王不是要把叶轻红推销给他,而是想把叶轻红嫁给邪月王。作为能在邪月王身边说得上话的红人,白鸟王希望吴不赊能帮他把叶轻红送去邪月国,再在邪月王面前说说好话,请邪月王出兵,救救白鸟国。
“那傻丫头先前恨不得要吃邪月王的肉,这会儿要她嫁给邪月王,她怎么会干?难怪这几天消息全无,看来是被这白痴鸟王押在后宫了,不嫁也要逼她嫁。”得知白鸟王的真实目的,这个想法立时就在吴不赊脑中冒了出来。
不过这种事情吴不赊也管不了,但帮白鸟王送亲的事他是绝对不做的,叶轻红虽然是个傻丫头,不招吴不赊待见,可要亲手把她送到邪月王那肥猪一样的身子底下惨遭蹂躏,吴不赊也做不出来。当即他便以帮邪月王配药为名,一口拒绝了,随即向白鸟王告辞,第二天便要动身。
当天晚上,叶轻红却来了。几天时间,她好像变了许多,以前吴不赊看她,就是一个青不拉叽的傻丫头,但这天夜里看去,她脸上却多了一些另外的东西,淡淡的笼在眉眼间。是忧郁,还是成熟,吴不赊弄不太明白,就是觉得她好像一夜间长大了,像个女人了,气质上也高贵了许多,若是再加把劲,说不定还真可以和西门紫烟一较高下。
一见吴不赊,叶轻红盈盈拜倒,吴不赊吓了一大跳,傻丫头现在可是公主,白鸟国就算要亡国,瘦死的骆驼也比马大,吴不赊可不敢像先前一样受她跪拜,忙闪到一边,请她起来。他还不敢去扶,公主的手,金贵着呢,不是一般男人可以碰的。他就没去想,别说是手,上次他还在人家玉乳上划圈儿呢,还在乳珠上弹了一下,把个小丫头弹成了棉花糖,若不是时间赶巧,棉花糖还就被他吃了。
“公子,求你救救白鸟国。”叶轻红却不肯起来,只是一脸企盼地看着他。
“我救白鸟国,怎么救啊?”吴不赊有些莫名其妙,突然间就明白了,“你是说,让我送你去邪月国,请邪月王出兵。”
“是。”叶轻红点头,“我知道公子要去云州给邪月王配药,但如果赶得急,到邪月国跑一趟,也耽搁不了多少时间。公子能在鸣凤镇一停十多天,所以我猜这事应该不是太急。”
叶轻红这话说得吴不赊有点儿脸红,先说三天要走,后来有金子收了,十天也不动窝,谁说丫头傻,这时偏偏精明了。既然她这么说,吴不赊也摊开了:“配药的事,是不太急,我无所谓,我是为你着想,你对邪月王恨之入骨,我就给邪月王治了下病,你都恨不得活吃了我,现在你自己要嫁给邪月王,难道你愿意?”
“我愿意。”叶轻红点头。
“你是不是受了你叔叔的胁迫?”吴不赊放低声音,“你要是想逃走,告诉我,我帮你,虽然这是在落凤城里,但只要准备得好,带你逃出去不难。”
“不是。”叶轻红摇头,“我真的是自愿的,王叔他并没有胁迫我。”
吴不赊看着她的眼睛,不像是假话,可有些恼了:“你又发傻气了是不?你和你叔叔的事我听说了,据说你爹很有可能就是你叔叔毒死的,你该是你的杀父仇人,那他亡国关你什么事?亡国了更好啊,正好帮你报了仇。”
“爹爹的死,确实有可疑之处。”叶轻红眼中掠过一抹悲伤,随即便抬起头,道,“但我没有证据,而且我这么做,不是为了我叔叔的王位,是为了白鸟国的百姓。百姓们的惨状,公子你是亲眼见到了的,早点儿打退敌人,百姓们就能早点儿还乡,就能少受一点儿苦。为了他们,无论要我做什么,我都心甘情愿。公子,求你了。”说着,她拜伏于地。
为了白鸟国的百姓,竟然心甘情愿去忍受她极度痛恨的邪月王的蹂躏,这种傻,让吴不赊无话可说,呆了半天才恨恨地道:“既然是你自愿的,我也管不了你,但明知你犯傻我还亲手送你去,这样的傻事我是不做的。这样吧,我把邪月王给我的金牌拿给你做凭证,再写封信,假说白鸟国有一味药是必不可少的,可产药地被占去了,请邪月王出兵夺回来。他看了信,就为了这味药他也会出兵的。”
“多谢公子。”叶轻红大喜,看着吴不赊,有些歉意道,“公子,对不起,我本来是抵押给你的,但我不得不去邪月国,国家有难,也没有银子把自己赎回来,只有请公子多多原谅了。”
“行了行了,说实话我看见你有些怕。”吴不赊挥挥手,把天海凝光镯也拿了出来,“这镯子你也拿去吧!”见叶轻红想要张口,一摆手,“我知道你想说什么,算了,大家相识一场,也是个缘份,就算我送你的,给你护身,行了吧。”
“公子是个好人。”叶轻红接了镯子,眼眶竟微微有些红了,“我叫你大哥吧,吴大哥,谢谢你。”
“你自求多福吧!”吴不赊叹口气,写了封信,连着玉佩一起交给叶轻红。
“叶小姐是个好人啊!”鹿金弦感叹。
“是叶公主。”桑刀儿补了一句。
“公主就是公主,什么叶公主,没见识。”象斧不屑地斜他一眼,望着吴不赊道,“公子,你真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她去给邪月王糟蹋啊?”
这话稀奇了,吴不赊瞪着他:“什么叫眼睁睁?她自己要去的,我有什么办法?难道我扯着她?”
“公子给她想个办法啊,退了那三国的兵,救了白鸟国,叶小姐就不必去邪月国了。”
“是啊!”桑刀儿接口道,“公子,想个办法吧。”鹿家兄弟也一脸热切地看着他。吴不赊大大摇头:“三国近二十万大军堵着,我能有什么办法?没办法。”
“别人是没办法,但公子一定有办法的。”象斧一脸八婆地看着他,“你可是我们几个公认的天下第一奸呢。”
“天下第一奸?”吴不赊差点咬着自己的舌头。
“是啊,是啊。”象斧等人一齐点头,“救灾民能还能赚黄金万两,把一城人弄成阳痿还让人家哭着喊着叫你菩萨,如此奸计,满天下谁能想得出来?天下第一奸,公子名副其实。”吴不赊哭笑不得。
“要不给那三国送点钱行不行?”鹿银弦出主意,“反正公子这次也挣了不少。”
“你以为是黑帮敲诈啊?”吴不赊很听不得这话,捞进来的钱是越多越好,送出去,一个铜板都心痛,蚊子虽小也是肉。
“就是啊!”象斧点头,吴不赊头一次觉得他那巨大的脑袋竟然也有可爱的地方,但他后一句话出口,吴不赊又又恨不得打爆他的头了,“两国交兵,送钱肯定不行的,要送就要送珍宝,公子若拿这几千两金子买一批奇珍异宝,说不定能让那三国退兵。”
眼见吴不赊就要暴走,鹿金弦及时插了一句:“白鸟国一个国家,该是有宝啊!白鸟王真要想求和,他自己可以送啊!”
“他还有个屁的宝?”象斧重重地哼了一声,“以前白鸟国倒是以富裕出名,金银珠宝也多,可王都一失陷,所有的宝都归了人家。说起来白鸟王一条命还是王都藏宝买来的呢,我听人说,当时三国攻陷王城,为了王宫藏宝,竟然打了起来,白鸟王才能逃到这里,要是三国连夜追击,嘿嘿……”
三国为抢宝打架……吴不赊脑中灵光一闪,霍地飞身蹿出,象斧等莫名其妙,对视一眼,几乎同时张嘴:“公子一定又想到什么奸计了。”
叶轻红的车驾没走多远,听到风声,叶轻红打起车帘,一眼看到急火火追上来的吴不赊,叫道:“吴大哥……”
“玉佩和信给我。”吴不赊伸手道,“暂缓三天,如果三天内那三国不退兵,我亲自送你去邪月国。”
“三天内让三国退兵?”叶轻红几乎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,这话若换个人说,她绝不会相信,但吴不赊说就另当别论。这人竟能弄得一城人阳痿后还哭着喊着来送银子给他,如此匪夷所思的事他都做得到,还有什么是做不到的?叶轻红毫不犹豫就把信和玉佩还给了吴不赊,吴不赊顺手塞在怀里,道:“进宫去,我要连夜求见大王。”
“好。”叶轻红立命飞马引路。路上,吴不赊又叮嘱叶轻红,三天退兵的话绝不要说出去。叶轻红越发相信他有了诡计,只有阴谋诡计才不能见光啊!她抚着胸脯保证绝不说出去,倒引得吴不赊多看了两眼。
见到白鸟王,吴不赊要白鸟王给三国联军写一封信,提一个要求,如果三国能保证白鸟王的性命,并能把白鸟国的至宝通灵玉凤还给白鸟王,让他在宗庙里继续供奉,白鸟王愿意投降。
投降的想法在白鸟王脑子里已经转过好多次了,就是怕性命不保,所以一直没提出来。真要能保得性命,降就降了吧,所以白鸟王并没因吴不赊说投降而跳起来,反而一脸疑惑地道:“通灵玉凤?我国宝库里宝贝不少,但没听说过什么通灵玉凤啊!”
“有的。”吴不赊一脸肯定,“只是因为大王宝库里的宝贝太多,所以不知道,其实白鸟国所有的宝贝加起来,都及不上那一只通灵玉凤。通灵玉凤,灵通天地,十年不鸣,一鸣惊人。大王若能早知此宝,白鸟国不至于会到今天这个样子。不过现在也不算太迟,只要三国能把此宝还给大王,则白鸟国终有重兴之日。”
吴不赊说得神乎其神,白鸟王听得哭天抢地。为什么?不识宝啊!当即白鸟王命人写了信,送往联军营中。吴不赊回到自己宅,象斧等人立刻围上去,问吴不赊又玩了什么阴谋。
“什么阴谋!我就叫白鸟王写封信,提几个投降的条件,有什么阴谋。”吴不赊把让白鸟王写降书的事说了。就只叫白鸟王投降?象斧等人当然不信,鹿银弦道:“你不是说三天就可以让三国退兵吗?”这下吴不赊不承认了:“谁说三天退兵的?我可没说过。”
这皮赖的,象斧四人一脸鄙视,吴不赊却是洋洋自若,一概无视。
象斧等人从吴不赊嘴里问不出什么,只好整天在街头扯长耳朵听消息,第二天没什么动静,第三天就有风声传出,说三国联军好像互相打起来了,也不知什么原因。再问有没有因此退兵,却没有确定的消息。
第四天早上,叶轻红疯了一般跑来找吴不赊,兴奋地尖叫:“退兵了!退兵了!吴大哥,三国真的退兵了!”
象斧等人虽然早知吴不赊必有诡计,但听得三国真的退兵,还是瞠目结舌,连忙细问详情,叶轻红知道的也不是太详细,只是听说三国为通灵玉凤彼此争执,最终开战,三败俱伤,联盟土崩瓦解,赶在昨天天黑前各自撒军回去了。
“我就知道公子在信里提到通灵玉凤没安好意,果然就为这个打起来了。”象斧一脸先知先觉的样子。
“很惭愧。”叶轻红一脸惭愧地看着吴不赊,“我长到这么大,竟然不知道我国还有通灵玉凤这样的宝物。”
“奇怪,公主都不知道,公子你是怎么知道的?”象斧等人都一脸奇怪地看着吴不赊,叶轻红眼中也露出疑惑之色。
“根本没有什么通灵玉凤。”吴不赊摇头。
“什么?”象斧等人齐跳起来,“没有通灵玉凤?”
“是。”吴不赊一脸奸笑,“白鸟国宝库里的宝贝我怎么会知道,更何况宝库还失陷了,所谓通灵玉凤,纯粹就我瞎编的。”
“难怪我没听说过呢。”叶轻红一脸恍然。
“其实就算真有你也未必听说过。”吴不赊笑道,“难道白鸟国宝库里的宝贝你全都知道吗?别说宝贝了,就你的衣服鞋子,到底有多少你知道吗?除了那些特别漂亮合意的,其它的到底有多少,你能说出来吗?”
“我不知道。”叶轻红俏脸微红,老实地摇头。
“你不知道,你叔叔也不知道,他当时也疑惑,可我坚持说有,他也就真以为有了,哈哈。”
“宝库里到底有多少宝贝,我叔叔可能不是知道,但三国抢了宝库,中间有没有通灵玉凤他们应该知道啊,怎么会为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宝物打起来了呢?”叶轻红奇怪地看着吴不赊,象斧几个人也是一样。
“我说个故事你们听。”吴不赊眯眯笑,“以前有个国王,宝库失窃了,丢失了很多珍宝。偷宝贼很高明,国王虽然屡下严令,却查不到偷宝贼的半点踪迹。这时候,有一个大臣向他献了一条计策,让他贴出榜文,详细地列出失窃珍宝的清单,并向偷宝贼许诺,只要把国王最珍爱的一件宝物送回来,国王就不再追究。结果过了不久,偷宝贼中的一个就向官府自首了,在他的指点下,所有的偷宝贼被一网打尽。但这时出了件怪事,官府根据国王列出的珍宝清单查点,却怎么也找不到那件国王最爱的珍宝,而反复审问所有的偷宝贼,都说没见过。审案的官员实在没有办法,只好向国王请罪,谁知国王却笑着告诉他,那件宝贝根本不存在,是他编出来的。”
说到这里,吴不赊停下了,象斧等人却还是一头雾水。象斧道:“这个故事和你的计策是一样的啊,可是为什么呢?”
“为什么啊?”吴不赊笑眯眯地道,“那么多珍宝,一个人是背不走的,偷宝贼一定有同伙。既然是一伙人,彼此之间就不可能完全信任,故意把一件根本不存在的宝贝列在中间,偷宝贼们一看,不对啊,分赃的时候根本没看到啊!那是怎么回事呢?国王在清单上列出的其它珍宝都对,那这一件也不会错,一定是给他们偷出来了,偷了出来而分赃时没有,只有一个可能,有人偷偷昧下了那件宝物。于是偷宝贼就起了内哄,你怀疑我,我怀疑你,打成一团,其中一个被同伙追杀,躲无可躲,索性向官府自首,最终偷宝贼被一网打尽。三国也一样,占了宝库,分赃肯定是不均匀的,突然出现一件镇国之宝,三国肯定都会起贪心,都想要,又都没见着,便都以为在另两国手里。谁也不甘心,那就只有打了。”
“竟然是这样。”叶轻红等人终于明白了。
吴不赊嘿嘿笑道:“至于不把真相告诉白鸟王,是怕他身边有叛徒,万一向三国告密,戏法就玩不转了,不告诉你们几个也是一样。所谓臣不密失其身,君不密失其国,巧计和保密,同样重要。”
“连我们也瞒着,不愧是天下第一奸。”象斧几人一齐翘起大拇指。
白鸟王从叶轻红口中知道了事情的真相,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,竟然亲自带群臣到吴不赊宅中重礼相谢,便是象斧他们也均得了重赏,乐得象斧满嘴牙慌慌,为啥,上门牙找不着下门牙了。
三国兵退,白鸟国趁势收复失地,吴不赊也就不必绕路了,直接从白鸟国穿过去。白鸟王派一队骑兵护送,叶轻红一路跟随,出了白鸟国国境,骑兵回去,叶轻红却不肯回头,吴不赊奇了,道:“你不是想跟着我去云州吧?”
“是啊!”叶轻红一脸理所当然的样子,“我是把自己抵押给大哥了的,没赎回来之前,大哥到哪里,当然我也跟到哪里了。”
她冒傻气时莽撞天真,日常生活中却有着细心体贴的一面,一路照顾吴不赊的起居,比最勤谨的侍婢还要尽责。吴不赊知道,她这么做是心中感激,如果没有吴不赊的诡计,她誓必要去邪月国和亲,供邪月王凌辱以换取援兵,更别说吴不赊先前还救了那么多的白鸟国难民,所以她虽以公主之尊而行侍婢之事,却是心甘情愿。
虽然明白她的心理,吴不赊却总觉得怪怪的。要说吴不赊这人,有着典型的小市民心理,王族,公主,在他心里面,天然就是高高在上的,一定要仰视着心中才会平衡,一个公主突然以侍婢的身份出现,他就受宠若惊手足无措了。不过叶轻红坚持,他也没有办法,当然,他的推拒也不是太坚决,基本上属于半推半就那种——啊呀,我自己来,你可是公主,你真的要做啊,那么……好吧——然后就是一脸飘飘然的样子,象斧、鹿银弦四人便是满眼的鄙视。
美女公主当侍婢,飘飘然中,吴不赊奸商还起了淫心。如果没有公主的身份,他淫性一起,说不定就直接推倒了,但对一个公主用强,他虽然心理阴暗,强迫一个公主或许更有快感,却还是有些做不出来,逮着机会,也只是用言语试探,最大的借口就是验货。上次没验完,不算数,要重新验,头两次叶轻红只是红着脸推拒,到后来越发亲昵,便会羞笑着躲开,而且还跟吴不赊学会了赖皮:“已经收下的货物,验了也不能退换,不必再验了。”
吴不赊不好强迫她,只能看着火辣辣的小美人羞笑着逃开。当然,只要逮着机会,他就会提出验货的要求,叶轻红照例是羞逃开去,到后来,这几乎成了两人之间一个固定的游戏,有趣,又有些暧昧,旅程也因此带着了一点玫瑰色的轻松。
说起来,吴不赊这趟魔界之旅,还真的没碰到什么特别惊险的事情,先前化猫狂奔那一段不算,后面虽然是以人身行走,象斧等人又都是兽人,沿路的兽人天生就有认同感,再加上象斧巨大的身躯、骇人的巨斧,任何想找茬的兽人都要先掂量一下自己的份量。妖魔也一样,吴不赊在发现实力可以有效的吓阻挑衅者后,只要感应到妖魔邪力的扫视,立即便会全力反击回去,也吓退了一些想打主意的妖魔。
不过在离了白鸟国十余日后,还是遇上了麻烦,当时是途经狼族的属地,狼族酋长垂涎叶轻红的美色,要吴不赊把叶轻红送给他作为过路费。公主侍婢,吴不赊正美得冒泡呢,送给你,想得美啊!他一口拒绝,强冲过去,群狼一拥而上,吴不赊也不客气,象斧在前开路,巨斧抡开,左一斧右一斧,车轮般往前滚,无论是人还是马,擦着死,挨着亡,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向前的脚步。
鹿家兄弟则左右开弓猛射。以前两兄弟就是背上背两壶箭,跟了吴不赊后,吴不赊有着生意人天生的谨慎,在大青牛身上一左一右各装了十壶箭,一壶箭五十枝,二十壶就是一千枝箭,箭枝供应充足,鹿家兄弟射得不亦乐乎。
桑刀儿断后,他身形飘忽,手中的武器变换不定,一会儿刀一会儿剑一会儿钩子一会儿甚至还会钻出条活蛇,诡异毒辣,让人防不胜防。他给人的感觉,就像黄蜂尾巴后面的那枚毒针,任何想要从后面摸上来的人,都会毫无例外地挨上一下。
叶轻红紧傍在吴不赊身边,长剑如电,偶尔有漏网之鱼蹿过来,没等近身已是人头落地。不过她主要的任务是挡箭,任何射向吴不赊的箭都会被她一剑斩落,绝无落空。
吴不赊呢?说起来吴不赊功力最高,却只有他无事可干。他其实也不太喜欢和人动手,生意人嘛,和气生财,对打打杀杀天生的就有几分反感。当然,实在是逼不得己,他也会出辣手,但能不动手就绝不动手。不过到后来他有个担心,鹿家兄弟射得太快,一眨眼,箭壶便空了好几个,两兄弟的神箭对狼族骑兵是一个极大的压制,不能断。吴不赊便招呼叶轻红,不要斩箭了,交给他。他身子一摇,就在大青牛背上现出三头六臂,四面八方来的箭全被他接下来,顺手放到箭壶里。他就没去想,鹿家兄弟再天赋异禀,终究不是铁人,也有力尽的时候,射一千枝箭已是极其夸张了,还能射更多吗?他抓再多的箭又有什么用?
还好,象斧的巨斧和鹿家兄弟的神箭已经给了狼族巨大的震撼,吴不赊再现出如此神通,终于吓住了凶残贪滥的狼骑兵,他们杀出一条血路后,没有再追上来。
又走了十多天,进了雪灵国,雪灵国是紧挨着云州的的魔国,先祖是一只雪狐,号称雪中的精灵,因而得名。又走数日,这日上了一座山岭,远远地看见一座城池,在阳光下熠熠生辉。
那就是云州城,人族遗弃在魔界千年的弃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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