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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jkun资源站 发布时间:2024-09-02 06:20:05
第二十五章 圣女
云州遗族能在魔界屹立千年,和云州城所占地利有极大关系。
云州城建在飞云山下,前有飞云江,后有飞云山,形状如一个尖尖的纺锤。这个纺锤以云州城为中心,南北长约七八十里,宽约三四十里。纺锤的尖,深深地扎在飞云山的肚子里。飞云山终年积雪,高极险峻,飞鸟难渡,魔族要攻打云州,只有横渡飞云江,也就是从纺锤的尾巴上打进去。可纺锤的尾巴不是那么好摸的,要摸上这个尾巴,必须先横渡飞云江。魔族渡江,云州遗族当然不会坐视不理。云州遗族在飞云江边建有一座飞云关,堪堪封死了纺锤的尾巴。
飞云关高十丈,长百余丈,全以麻石砌成,险峻不说,选址也极为刁钻,离岸百多丈,刚好封住山口。魔族进攻,在船上,哪怕用强弓也够不着城头。可一旦上岸,进攻队伍就暴露在飞云关强弓的射程内,要在箭雨下建立滩头阵头,白痴也知道有多难。就算顶住了箭雨,还要防关中骑兵的突击,如果魔族有小股部队上了岸,不等站稳脚跟,关中铁骑就会狂冲而出。当然,关中铁骑冲出来,魔族船上的箭也就够得着了,可百丈的距离,铁骑瞬息便至,两军混到一起,魔族的箭又往哪里射?而上岸的小部队,又怎能经得起铁骑的猛烈突击?
雪灵国建国不到百年,云州城却已在魔界屹立千载。千载岁月中,无数的魔国魔族想冲过飞云江,撕碎这一枚人族嵌在魔界的刺眼的钉子,却全在飞云关冷硬的麻石城下撞得粉碎。便是雪灵国,百年里也曾数十次打过云州遗族的主意,但没有成功过一次。飞云关,横江的铁锁,不倒的雄关,就是因为这座关,云州城在魔界安稳如山,写下了千年的奇迹。吴不赊一行人在山顶上看到的,其实就是飞云关,而不是云州城。云州城还在飞云关后面三十余里的山谷环抱之中,这在山岭上是看不到的。当然,这一点吴不赊现在并不知道,他以为那就是云州城。“终于看到云州城了。”事前想着千难万难,结果云州城突然就出现在了眼前,吴不赊一时竟有些感慨。
“公子,到底是一味什么药啊,只有云州才有?”叶轻红好奇地问。
她先前因感激吴不赊而叫大哥,后来要跟着吴不赊走,以侍婢自居,便又改口叫公子了。吴不赊没去管她,也没想要她改口,说实话,他更愿意叶轻红叫他公子。你想啊,人家甜甜地叫你大哥,你却去调戏人家,心里总有那么两分罪恶感吧。叫公子嘛,嘿嘿,丫头天生就是给公子调戏的,理所当然。
象斧几个也一脸好奇地看着吴不赊,他们也只以为吴不赊是来云州采药的。吴不赊心中转了两个念头,是不是该跟他们说实话了?但随即一想,没必要,反正他们是兽人,没办法跟到云州城里去。让他们呆在雪灵国,不知道真相还好些,如果知道真相,万一说漏了嘴反而麻烦。而象大嘴这张嘴嘛,不是万一漏,根本就是个筛子,到处漏。
“这味药啊,嘿嘿。”
吴不赊眯眯地笑,“说起来还真是少见,据我所知就只有云州有,只要找到了,哈哈,咱们就发财了。”
“公子还不够发财啊?”象斧撇了撇嘴,“金子多得大青牛都快驮不动了。”
“哞!”大青牛哞了一声,也不知是赞同还是反对。“没有谁会嫌钱多的。”吴不赊哈哈一笑.
“云州城你们进不去,就不要去了,在山下的城里等我,我找到了药,自然会出来找你们。”
雪灵国在飞云江边建了一座大城,口气很大,叫灭云城,与飞云关隔江相对,不过对峙了近百年,也没能把飞云关怎么样。灭云城苍灰的城墙,倒有些像怨妇的脸,憔悴苍老。
灭云城有四五万人口,加上已经有十多年没打过云州城的主意了,市面繁华,人心安定,不过构成很复杂,各类兽人都有。其实在魔界,除非那些聚族而居的兽人种单纯些,其他地方都很混杂,尤其是立了国的,必定是多类兽人混居。象斧一行人进城,城门口交了进城税,也就没受什么刁难。倒是吴不赊被多看了两眼,他外形不是兽人啊。吴不赊神色自若,下巴微抬着,趾高气扬,最终也没有人过来问他。守卫搞不清他到底是人还是妖,这世道,披着人皮的未必是人,正如长着翅膀的也不一定就是天使一样。当然,也是因为吴不赊身边有象斧这样强悍的兽人侍卫,若只是他一个人,守卫就不只是要盘问了,只怕一见面就会拿下他。这里到底不比其他地方,隔一条江就是顽固、可恨的人族。
进城后,他们找一家店住下,顺便打听了一下云州遗族的情况。兽族店小二和人族店小二一样的话多,一锭碎银子到手,知道的不知道的,兜底儿全倒了出来。从兽族店小二那里,吴不赊对云州遗族的情形也就知道了个大概,也终于知道,白天看到的不是云州城,而是飞云关。至于其他的,无非是云州遗族被压在飞云江南岸,过不了飞云江一步,雪灵国看他们可怜,也差不多十年没打他们了。店小二这话有吹嘘的成分,吴不赊也不揭穿他,眯着眼睛,只管听他口若悬河。但有一件事引起了吴不赊的兴趣,是关于云州遗族所谓的圣女的。
云州遗族最初是郡县架构,最高行政长官是太守,下面有县令,当然,那会儿的云州有七八个郡,和人界的治理方式是一样的。被遗弃后,太守逃走,城中百姓便公推有德望的长老管理一城事务。长老数目定为四人,有固定职称,号为司风、司弦、司雨、司蛇,包含着风调雨顺的寓意。但有一年,长老之间生出了争执,因为是四大长老,二对二,彼此僵持,无法作出决断。这时出了一个奇女子,这女子生而眼盲,却练出了心眼,人眼只能看到事物的表象,心眼却能看到事物的本质,这个奇女子解决了云州遗族遇到的难题,被奉为圣女。
圣女并不处理城中杂务,只是当遇到难以解决的难题,或者是事关全族的重大事务时,四大长老总要征询圣女的意见,且往往以圣女的意见为主。圣女的天眼是可以修炼的,她收了徒弟,练出心眼的徒弟继任为圣女,就此传承下来。每一届的圣女继任之后,都要精选七名七岁的女童,精心培养。女童中练出心眼的,便是下一任的圣女。近千年下来,圣女的地位在云州遗族中越发神圣,几近于神。族中事务,只要圣女作出决断,便不会有任何反对的声音。
这一代的圣女名叫颜如雪,据说不到十岁就练成了心眼,十五岁便继承了圣女之位,今年还不到二十岁,是历届圣女中最年轻的一个,据说也是最美丽的一个。她的美丽,兽人店小二的形容是:除了飞云山冰崖绝壁上的雪莲花,世间万物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比拟她的容颜。当然,这话也是兽人店小二听来的,却把吴不赊听得一愣一愣的。他心下嘀咕:“冰崖绝壁上的雪莲花啊,傻丫头估计是没法比了,长得是不差,可惜是个青辣椒,再过两年熟了,也就是个红辣椒,却不知比西门紫烟如何。”
圣女地位如此尊崇,南归的事,若能说得圣女点头,或许可行,但颜如雪十岁就练成了心眼,又岂是一般的言词可以轻易说动的?
吴不赊最初没听明白,后来见店小二提起颜如雪时一直啧啧叹服,他才问清楚。原来圣女选徒弟,并不一定选那种生而眼盲的。生而眼盲,在某些方面占一定的优势,对世象无知无觉,便不受表象的蒙敝,但也正因为对世象完全无知无觉,又会陷入另一个误区。
所以习练心眼最好的人选,是能见世象而不为世象所动的人,修炼才返观内视,有目如盲,最终达到以心观象,万象无形的境界。说得明白点儿,就是本来一对好好的眼睛,生生练到看不见了,而只是以心中的感受去体验这个世界,其中的难度,任何人用脚后跟都能想象得到。历届圣女中,以完好眼睛练成心眼的不在少数,但一般都是三四十岁年纪,看透了人生,心如死灰,始才成功。颜如雪一个十岁的女孩子,能做到这一点,需要怎样的天赋,便是白痴也想得到。这样的女孩子,是那么容易说动的吗?或者说,是那么好骗的吗?头痛啊。
不过吴不赊对说服云州遗族南迁,本来也没抱太大的希望,喝了两杯酒,这事儿也就放一边了,心中只是想:“不管怎么样,见那颜如雪一面是不成问题的,倒要看看,冰崖绝壁上的雪莲花美到什么程度?”
入夜,吴不赊拿出两张金叶子给叶轻红做住店的费用,又嘱咐象斧几个不要闹事。随即化身为猫,出了灭云城,到飞云江边,往对岸的飞云关看了两眼,化身树根,漂过江去。到岸边,化猫上岸,感觉没有什么异样,便来到飞云关下。吴不赊抬头仰望这座雄关,麻石的墙面上,也到处是坑坑洼洼的箭眼枪眼,有很多地方,不是麻石的淡青色,而是一种怪异的黑褐色,那是血,浓厚的血,一层又一层,岁月的沉积下,才会显出那种颜色,这样黑褐色的斑块,遍布城头。无法想象,到底要多少炽热的血,才会把关墙染成这个样子。也不知道,这血里有多少是人族的,又有多少是魔族的!
吴不赊不是个爱发感慨的人,直白一点儿说,他是那种心中没有多少热血激情的人。英雄情结,在他心底非常淡漠,他甚至常常觉得那种情结有些可笑。但这会儿,他心中却也生出一种深深的感慨,他似乎看到了无数的战士前仆后继,他们面对着人族的遗弃,处身魔界的中心,千年守护着心中的家园,那种绝望的悲壮和坚持,早已远远超出了守护的本意。
“英雄啊,万魔围绕,永无援兵,换做是我,早就完蛋了,云州遗族却能死死地撑下来,了不起啊。”感慨一番,吴不赊溜到关墙下,十丈高,猫是跳不上的,成了精也不行,飞则有灵力波动,可以肯定,关墙上除了普通士兵,一定还会有玄功高手值班。这不是人界普通的关墙。这是在魔界,万魔围绕之中,如果警惕性低,那就是自己找死,云州遗族也绝对撑不到今天。跳不上也不能飞,如果仅是吴不赊自己或是黑七,那就无法可想,可他还有玄木心法。身一长,化身为藤,沿墙攀上,手攀到墙头,腰一弓,把整个身子拉了上去,无声无息。关墙宽达两丈有余,可并行数马。箭垛下,一堆一堆,整整齐齐地码着滚木石雷石等守城器具,左右有鼓楼,各有两名哨兵值守,还有两队巡哨在关墙上巡逻,从东走到西,再从西走到东,就这么面对面不停地走。除了明哨,还有暗哨。吴不赊没有仔细去搜索暗哨所在,只是隐隐感觉到,暗哨必然是玄功高手。真是戒备森严啊,不过也很正常,如果就只一两个岗哨,给魔功高手摸上去干掉了怎么办?身处群狼之中,想要活下去,就要时刻睁大眼睛。关墙内,中间是宽敞的驰道,两边是一排排的军营,静悄悄的没有半点儿声音。吴不赊估了一下,这些营房,至少可以容纳三千人,这分眼光,是他在扶风城里当将军的收获之一。
军营两侧的山上,有好几个石台子,是烽火台,每个烽火台上都有士兵值守,吴不赊留意了一下,即便烽火台上的士兵,也没有一个打瞌睡的。“烽火台设在兵营后,即便关墙突然失守,也能点燃烽火发出警讯。云州遗族能苦守千年,真是费尽了心思啊。”吴不赊暗暗感慨,以树根之形悄然爬行,下了墙头,索性便从地底下钻过去。
如果说整个云州的地形像个纺锤,那么飞云关也就是这个纺锤的尾巴,而且还微微带着一点儿弧度。顺着驰道,大约五百步左右,是一条河,这条河叫出云水,刚好将整个云州一剖两半,在飞云关西侧的山壁上泻出,飞流千尺,泻入飞云江。河上一座石桥,两边都有驰道,这两条驰道沿河而上,笔直通向云州城。吴不赊在桥边上钻出地面。理论上说,站在桥上,可以看到云州城,不过出云水两岸密密地栽着两排树木,这些树木挡住了视线。在人界,河岸两边一般都栽柳树,但云州遗族栽的却是梓、椿、白杨等树木,而且不知栽了多少年了,最小的一株也有合抱粗细,四五丈高。有这些树拦着,哪里还能看得到云州城。
“人家栽柳树,这里栽杨树,还真是别具一格啊,一点诗情画意也没有。”吴不赊摇了摇头,但这个感慨刚从心底冒出,却突然间明白了:云州遗族不栽柳树而栽白杨、椿树,是有目的的。当大战发生,守城物资紧张时,这些树砍下来就是天然的滚木、箭支、枪杆,就近的可以拖着走,远的可以顺着河水放下去。而之所以选杨、椿等树木,也是因为这些树长得快,易成活,不像柳树矮矮墩墩,十年不过丈把高,还弯弯曲曲的。
不是不懂诗情画意,只是诗情画意没有选择云州,没有选择云州遗族。
一路行去,两岸的树桩证实了吴不赊的推测,照他估计,那种需要砍河两岸树木的恶战不是很多,所以剩下来的才能长那么大。出云水不是很宽,最宽处也不过十七八丈的样子,水流平稳,堤岸修得整整齐齐,很多地方还是用大青石码砌的,苍冷青黑,给人一种安稳的感觉。这样的河堤,水再大,也该是不会冲垮的。
远远近近,有夜钓的渔夫,啜一口老酒,静看着鱼儿咬钩,那是神仙也不换的安逸。两岸是一片片的稻田,稻子已经半熟,很吃力地低垂着头。隔一段距离,就有一座村子,有狗叫,不凶,没有战乱中那种惊慌的狂躁,这里的狗叫两声就歇下了,却惊起了夜蝉,唧呀唧呀地叫,显然是个昼夜不分的家伙。吴不赊沿着堤岸一路走,一路看,飞云关到云州城三十里,他走了小半夜。后面一段,河堤上的杨、椿、樟、梓突然就换成了柳树,柳枝摇曳中,就看见了云州城。靠近城墙栽柳树,是为了浪漫吗?肯定不是,恐怕是防患于未然,万一魔族攻到城下时,不让他们顺手砍了河堤上的大树做云梯吧。虽然那拖不了多少时间,但孤独绝望中的坚持,多拖一刻钟,便多了一刻钟的希望。
安逸,富足,还有处处透露出的坚持到底绝不放弃的决心,在吴不赊看到云州城时,一颗心已经完全沉了下去。除非云州遗族所有的人全都疯了,只要有一个人是清醒的,就决不会放弃这安逸平稳的生活,拖儿带女历经万险去穿越魔域,随他南归。云州城比飞云关要略微矮一点儿,但那巨大身躯透露出的厚重,却绝不是飞云关可以比拟的。银色的月光下,云州城就像一个张开双臂的巨人,傲视天地,无论是风雨,还是雷电,都休想动它分毫。吴不赊横穿数万里魔域,从没有一个魔国的城市能如云州城一般给他这么雄壮的感觉,人界的城池也很少有,哪怕是一些所谓大国的都城。
出云水环绕着云州城,形成了天然的护城河,吴不赊化木而过,老法子,沿墙攀上。夜已经深了,云州城却如精力充沛的少年,并没有睡去。吴不赊上到城头,入眼便是满城的灯火,远远近近,大大小小,是那么得多,在最远处与天上的繁星连成一片,仿佛天上的星,都化成了城中的灯火,又或者这些灯火,本就是天上的星辰。吴不赊几乎是痴了,呆立城头,好半天不知道动一下。到最后,他没有进城,反而悄无声息地退了回来。他已经彻底绝望:云州遗族是绝不可能跟他南归的,进城说项,只会闹一个天大的笑话。“看来我是没机会做回人了。”一路回走,吴不赊一路苦笑,虽然沮丧,脑子倒还很清醒,暗自寻思,“真个去邪月国当侯爷,那也不错,路上找个机会把傻丫头按倒了,还可以做白鸟国的驸马。对了,白鸟王的江山是现任国王抢傻丫头她老爹的,也就是我岳父老大人的,我把王位抢回来不为过吧。做了王,后宫三千不说,至少弄三百,要不也太寒酸了点儿。
那几个心理阴暗的家伙也可以跟着本大王亨点儿福,象大嘴可以做个护殿将军,鹿家兄弟可以做左右神箭将军,桑刀儿嘛,对了,让他做个秘探头子,谁要想反本大王,桑刀儿一根丝弹出去,怎么死的都不知道,嘿嘿……”
“啪”,一条大鱼跃出水面,尾巴在河面上拍出清脆的击打声,吴不赊猛然就醒了过来,忍不住仰天大笑,笑着笑着,心中却是一酸,他看到了一双眼睛,林微雨的眼睛,是那般的绝望。
“微雨,我尽力了。真的,我真的尽力了。”他抱着脑袋,在一个树墩上坐下来。吴不赊有一种深重的无力感,命运的手死死地压着他,在这一刻,他感觉自己哪怕是抬一根指头的力气都没有了。
夜风轻拂,带来喃喃的低语,不是人言,是树语。这样的树语,人耳中听来,只是树叶沙沙的响声,但木长生是树精,吴不赊自然听得懂。先前也没在意,其实本来也没什么意思,无非就是些家长里短的八卦——昨儿有人在前面的歪脖子树上吊死了啦,那树上总共已经吊死三个了,弄得歪脖子不招人待见,它自己也很郁闷;某某男女在对岸柳树下约会,居然就在树下做起了那种羞人的事;甚至有杞树忧天的,说,不会打仗吧?才过了小十年的安心日子,可千万别打仗,仗一打,说不定就要拿大伙儿开刀呢,刀劈斧锯的,好恐怖的。这样的树语便招来旁边树木一致的痛啐:呸呸呸,乌鸦嘴,大风吹吹去,小孩子的话不要听……说来说去,都是些乱七八糟的内容。吴不赊先前也没留意,后来不知怎地,他脑中突然灵光一闪,猛然就想到个主意,前后一想,越想越通透,猛击掌自语道:“反正是破罐子破摔,摔得好,破罐子砸死老神仙,那也不是没有可能。”
树语,吴不赊能听,当然也会说,随即便开猫口说树语,说:“听说有对凤凰要从南边来。整个云州,就出云水两岸的树最高大,凤凰要在云州停,肯定要在出云水两岸选一棵树落脚。凤凰是自高自大的家伙,喜欢别人恭恭敬敬的,如果哪棵树能向南低头,摆出有礼貌的姿态,那对凤凰说不定就会落在它身上。落凤之木,无灵也光,那份荣耀,可是有得吹了。”
他这番话立刻就传了开去,树也八卦啊,而且比象大嘴更八卦,你想啊,树叶沙沙,那是多少张嘴,风捎树语,其实却比风还快,眨眼间,谣言就成了事实,半信半疑就成了确信不疑。也不知是哪棵树最先向南低头的,反正到天明时分,整个出云水两岸所有的树,全部向南弯腰低头,像极了一排弓腰低头的家仆,等着迎接它们的主人。
这个消息又飞快地向四周扩散,到后来,不但是出云水两岸,整个云州的树,前前后后全知道了,也全都向南低头。有的树还忿忿不平:只能落在出云水两岸的树上,凭什么啊?你们身上长了花啊?嘿嘿,我也向南,我腰还弯得低些,说不定凤凰就会落我身上了,别说沾着灵气,咱就沾粒凤凰屎,那也是荣光。
眼见这几近恶作剧的把戏还真成功了,吴不赊差点儿把肠子笑断,便朝云州城走去。虽然这会儿开城了,他可不敢走城门,他顶上有妖气呢,云州城警惕性高,城门防备必然严密,如果进了城,混进人群中就会好得多。于是他从城墙上攀进去,化成人身,找间面馆吃了早餐,然后便在城里乱逛,一边看城中风物,一边等着大家的议论传开。没让吴不赊失望,中午时分,出云水两岸树木尽皆南向的消息便在城中传开了。
一时间,议论纷纷,说什么的都有。有的说妖孽,有的说祥瑞,有的说昨夜风大吹弯了腰,马上有人反驳说你才是昨夜得了床上风,那么大的树,风吹得弯吗?
而吴不赊最想要听的那句话也终于冒了出来:树木也思乡啊,弯腰向南,是在南望故土。这话一出,立刻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认同,更招来了无数的感慨——众人眼泪哗哗的,武士把栏杆拍遍,更有那文人骚客,诗如泉涌。自然,酒店里的酒,也像出云水一样,滚滚流出,铜钱银子,滔滔涌进。吴不赊在一边暗哼:“云州城里的酒店,今天至少要多一倍的生意。”议论起来了,吴不赊也不急,在城中住了三天,到第四天,出城,再又返身进城。
城门守卫果然严密,城门口的守军队长竟然是玄功高手,而且功力相当不俗,竟能看到吴不赊头顶的妖光,立刻便发出了警讯。百姓飞快地闪开,两侧城门瓮洞里,一队队武士急奔而出,长矛如林,箭点如星,刹那间便将吴不赊围得严严实实。远处同时传来灵力的波动,玄功高手电掠而来,隐隐的还有大队人马的脚步声,沉重有力,不是百姓在跑动,而是军队在紧急朝这边赶来。
“好家伙,果然了得!”吴不赊暗暗点头。他不慌不忙地从追风囊中取出西门紫烟给他的玉佩和文碟,高高举起,朗声道:“西岳帝君使节吴不赊,奉西岳帝君令,穿越魔域,求见云州遗族执政长老及圣女。”这话一出,所有人都惊住了。
那队长手一举,道:“都不要动!”同时如电的眼光在吴不赊和他手中的信物上扫来扫去,“你说你是西岳帝君使节,你从南边人界来?”
“是。”看他难以置信的样子,吴不赊朗声重复,“西岳帝君使节吴不赊,奉西岳帝君令,横穿魔域,求见云州遗族执政长老和圣女。”
那队长终于确信自己没听错,凑近来看了看吴不赊手中的玉佩和文牒牌,伸出手,想接,却似乎又不敢,飞快地缩了回去,道:“吴使君稍等。”
这时,一个身穿将军服饰的身影已在街角现出,正是吴不赊感应到的玄功高手。那队长跑过去,低声禀报。那将军脸上也露出惊疑之色,他疾步走过来,紧盯着吴不赊的眼睛道:“你头顶有妖光,西岳帝君怎么会派你为使节?”
吴不赊直视着他眼睛,微微一笑:“我若顶无妖光,如何过得了数万里魔域?”
这话得体。吴不赊的神情也很得体,他知道自己的缺点,眯眯眼,笑起来太奸,所以竭力控制自己的眼皮,不眯,笑得也郑重,这才符合特使的身份。那将军也不敢接他手中的玉佩和文牒,很显然,他半信半疑。但就是这半信,也让他对吴不赊手中的玉佩、文牒充满了敬意,不敢验看。
“我引特使大人去见长老,你小心警惕。”那将军吩咐那队长,随又命令道,“传令四门封城,我没回来之前或没有长老印信,不许开门。”
“是。”那队长大声应命,立即喝令关上城门,吴不赊看得暗暗点头,还真是谨慎啊。那将军先遣小兵飞马去通报,随后调一队士兵,亲自护送吴不赊去见长老。
长老处理政务不在衙门,而在宗庙,四大长老一般是轮流处理事务。但吴不赊到宗庙的时候,已有四个老者在等他,两边还站了几十个人,有的惊有的喜有的疑,神情各不一样,四个老者则都是一脸凝重。吴不赊一现身,四人便一齐看了过来。吴不赊一眼便猜出这四个老者必是四大长老:司风,司弦,司雨,司蛇,司风为首。他早有定计,努力扮出庄重的神情。这会儿他才意识到,活了这么多年,见人对事,自己一直都是一脸奸笑的,嘻嘻笑,眯眯眼,一般人或许不在意,但只要稍微精明点儿的人,一眼就能得出结论:奸。
不过他也纳闷:“师父当日看我怎么就顺眼呢?莫非当时看师父重伤,我没有笑?”仔细回想,却是怎么也记不起来。他一脸凝重,其实还有点儿走神,但落在四大长老的眼里,却觉得他是个庄重人,是可以肩负这种大任的人。
那将军先疾步过去低声禀报了,回首大声道:“请特使呈验信物文牒!”
吴不赊双手递上,那将军这会儿才小心翼翼地接过了,递给最左手的长老。这位应该是司风长老,个头却是四人中最矮小的,年龄可能也是最大,为什么这么说呢,因为他胡子最长,都垂到胸口了。他边上的司弦长老个头也不高,胖乎乎的,一脸和气的样子。与他相反,他边上的司雨长老却阴沉着一张脸。难道他这个雨是梅雨季节的雨?司蛇长老个子最高,风度翩翩,竟是个老白脸?美男蛇?吴不赊打量着四大长老,四大长老却都盯着玉佩,眼中都闪耀着激动的光芒。
“这玉佩莫非有什么古怪?”吴不赊心下嘀咕,对西门紫烟拿这么一个玉佩给他做信物,他一直有些奇怪,这玉又不出奇,魔族要想冒充,难道还弄不出这么一块玉?司风长老将那玉佩翻来覆去看了两遍,与其他三大长老对视一眼,手一抛,将玉佩抛上半空,左手捏个剑诀,对着玉佩一指,那玉佩立刻悬停在半空中。他忽地紫光大盛,玉上射出一道光柱,光柱中显出四个紫玉大字:威震西岳。
“果然是西岳帝君随身宝玉!”四大长老齐声低呼,一齐拜倒。
吴不赊仿佛听人说过,天帝任命五岳帝君,各有三大信物,剑,印,玉。难道这块玉,竟然是天帝赐给西岳帝君的那块玉?
“这可是宝贝啊,我一揣数万里,竟没当回事儿。”吴不赊一时大恨自己迟钝,想来也是,西门紫烟那么郑而重之地交给他的信物,岂能简单。
“云州遗族恭迎特使!”司风长老颤声长呼,霎时间礼乐齐鸣,四大长老惊喜激动地恭迎吴不赊入庙。吴不赊忙也收敛心神,一脸庄重地随四大长老入庙,先以为会有一些繁琐的礼节,结果却没有。四大长老迎他入庙,互相见了礼。吴不赊猜得一点儿没错,四大长老都对得上号。事实上也不可能错,华夏之人,最讲究礼仪辈分,一站一座,各有位置,照着排名去猜,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有错误的。
文碟有两份,一份是以西岳帝君的名义写给云州遗族的,无非是抚慰之意。另一份则是吴不赊的身份证明,却是西门紫烟写的,有大赵国的印,特地说明了一下吴不赊顶有妖光的事,解释很简单,顶有妖光才方便穿越魔域。
四大长老看了文牒,与吴不赊略说了几句话,无非是感谢天帝,感谢西岳帝君、感谢大赵王,再就是特使一路辛苦等套话。看得出来,四大长老异常激动,除了几句套话,根本说不出有什么实质意义的话来,估计脑子里都是一片空白,当然,也是守着礼仪,便是一肚子话,也不便这会儿就倒出来。
随后便请吴不赊去圣殿见圣女。圣女居于圣殿,平时不理杂务,长老难决之事,便去圣殿请示。自有圣女始,圣殿便成了云州遗族最神圣的地方,也是云州城防卫最森严的地方,或者说,是整个云州武力最强悍的地方。每一代圣女收七个弟子,一人成圣,其他六人便成为圣女的护法侍卫,这些护法侍卫,个个都是玄功高手。云州遗族屹立千年不倒,圣殿强悍的武力也起了很大的作用。要知道,飞云关虽险,挡得往普通的魔族士兵,挡不住飞来飞去的魔族高手,但进入云州的魔族高手,却很难过得了圣殿这一关。
但圣殿也就成了魔族高手的眼中钉肉中刺,几乎每一代圣女都没有善终的,颜如雪的师父就死于五年前魔族高手的一场偷袭。幸好颜如雪练成了心眼,否则圣女之职就要由没练成心眼的弟子代掌了。事实上,数百年来,有好几代的圣女都是没练成心眼的弟子代掌的,圣殿为云州遗族做出的牺牲,可见一斑。
宗庙与圣殿相隔不远,显然已得到通报。吴不赊一行人到时,圣殿外已站了一群迎接的人。一群白衣女子,有老有少,分为两排,最中间,是一个少女,白衣如雪,正是圣女颜如雪。
对这个十岁就练到有目如盲成就心眼的女孩子,吴不赊心底实是充满了好奇,就着实多打量了她几眼:单薄的身子,甚至显得有些瘦弱,小巧的瓜子脸,皮肤是一种近似透明的白,淡淡的眉,明眸如水。应该是有目如盲,可四目对视的时候,吴不赊总觉得她在看着自己,而且是那种可直透心底的目光。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她,肯定不能单纯地说她美,更不是艳,虽然吴不赊确信,她的瘦弱其实只是因为袍子的宽松,如果真能看到她的身体,应该是玲珑如玉,但美艳这两个字,无论如何也不能放在她身上。
是什么呢?吴不赊突然想到了雪。有一个早晨,突然下起了雪,一片雪花,飘飘洒洒从窗口飞进来。它是那么的晶莹,身姿是那般的轻巧,它在天地间独舞,所有的一切,都已失却了颜色。
颜如雪,就是那片雪花。
第二十六章 艳福
“这世间竟有这样的女孩子。”吴不赊脑中有一刹那的空白,他本来是故作庄重,但与颜如雪一对,心中却是一片晶莹,好像给水洗过一般。“圣殿第十九代弟子颜如雪恭迎特使。”颜如雪俯身为礼,其声空灵清脆,如风过帘栊,玉佩丁当,吴不赊慌忙还礼。
迎入圣殿,颜如雪与四大长老客座相陪,吴不赊说了天庭与西岳帝君对云州遗族的歉疚与抚慰,以及盼望云州遗族回归及西门紫烟的计划,当然是以赵国的名义。
颜如雪与四大长老表示了感谢,还表示事体重大,急切间难以决断,千年间特使第一次来到云州,这样的大喜事,当使全族皆闻,因仓促之下不及准备,请吴不赊谅解,稍后当有一个盛大的仪式,恭迎特使。说了一会儿话,都是那种场面上的对答,四大长老在过了最初的激动之后,都显得心事重重。颜如雪年纪虽轻,却淡定得多,语气温婉,空灵纯净,与她对话,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。
随后以吴不赊远来辛苦为由,请他暂去休息。在圣殿左近为吴不赊清出了一座宅子,除了数百名士兵,更有两名白衣女子随身护卫。这两名女子都有四五十岁年纪,从称呼来看,该是颜如雪的师叔辈,也就是上一代没练成心眼的六大弟子中的两个。入住圣殿之旁,又出动这样的人物来保护吴不赊,可见圣殿对吴不赊的重视程度。
“我的身份至少没被怀疑,但会不会跟着南归,那就难说了。”吴不赊心下思量,“万木向南低头的事,可能会起点作用,只怕不会太大。”但该做的已经做了,他已经尽了全力,云州遗族若不肯南归,他也没有办法。他又想到了颜如雪:“这云州遗族的圣女,不知道可不可以嫁人。要是可以嫁人,她这样的女孩子,却要什么样的男子才配得上啊?”搜遍记忆,无论是他自己的,还是黑七、木长生的,所有记忆里,竟找不到一个能与颜如雪般配的男子。
晚间,颜如雪与四大长老设宴给吴不赊洗尘。对于南归的事,四大长老和颜如雪之间肯定有过争议,虽然嘴上根本不提南归这件事,但吴不赊感觉到气氛有些压抑。他当然也不会提,所谓无欲则刚,他心中并不抱太大的希望,倒是言笑晏晏。他见多识广,颜如雪等人对现在人界所有的一切又充满了兴趣,争相提问,倒是一席尽欢。
席间颜如雪起身了一次,吴不赊偷偷留意了一下,因为他搞不清颜如雪的有目如盲是不是真的看不见,如果真看不见,心眼能看见东西吗?如果心眼能看透人眼却看不到表面的东西,颜如雪行动之际,是不是要摸着走,或者是由弟子侍女之类引导?这一留意,他发现了件奇事,颜如雪袖中竟藏有一只鸟,麻雀大小,但明显不是麻雀,通体雪白。颜如雪走动之际,这只鸟或前或后,竟是在给颜如雪引路。
“把自己眼睛练瞎了,却用鸟眼来代替,高明啊。”吴不赊暗暗感慨,“却不知那鸟是公的还是母的?颜如雪洗澡的时候,它会不会偷看?”吴不赊有过化身为猫调戏林微雨的经历,一看到那鸟与颜如雪寸步不离,首先便想到这一点,虽然这么想有些心理阴暗,但没办法,他就是一个这么猥亵的人。
特使北来的事早已传了出去,而不论有什么样的争执,对颜如雪和四大长老来说,特使北来,都是一件极为重大的事件,告祭宗庙,通报万民。随后数天里,一连串隆重而繁琐的礼节弄得吴不赊眼花缭乱、疲惫不堪。吴不赊不好溜出去,但却可以用游赏云州风物为名,公然去城里闲逛。他最想听到的话也听到了:难怪所有的树木都转头向南,原来是特使要迎我们南归啊。
“看来没人知道是我弄的鬼。”吴不赊心下暗笑,但是否南归,却没有结论。到城里的任何地方,都会听到热烈的争执,有些还是激烈的争执,却没有任何一方形成压倒性的优势。唯一值得安慰的是,支持回归的也有不少人,尤其是一些上了年纪的人。争执到最后,不分高下的时候,颜如雪就会给抬出来:相信圣女,圣女的心眼一定会做出正确的判断。这一点,是众口一词。
在城中呆了几天,吴不赊真真切切地感觉到,在云州遗族的心里,圣女是全知全能的,是绝不会犯错误的。但吴不赊与颜如雪相处这几天,却没有觉得颜如雪有什么特异之处。颜如雪每天都会和吴不赊见几次面,聊一段时间,她对人界所有的一切都充满着兴趣,什么都问。好多时候,吴不赊都会产生一种错觉,他面对的不是什么云州遗族的圣女,而是隔壁邻居家的小妹妹,娇俏清纯,又善解人意,和她在一起,哪怕呆一整天也不会觉得气闷。在她面前,自己心中特别得空灵,特别得淡,没有火气,没有欲望,没有烦恼,就像阳春三月坐在桃树下,沐浴着春风,察觉不到时光的流逝。除了这一点,吴不赊感觉不到有什么特异之处,无所不知的智慧,洞察一切的慧心,神鬼莫测的机巧,惊天动地的神功,什么都没有。有时候,吴不赊甚至想出手试一试,突然出手偷袭,看看颜如雪有什么本事应对。可颜如雪那看不见东西的明眸对他轻轻一笑,他突然就什么都忘了,再想起时,颜如雪的背影必已消失半天。
“还真是邪性啊。”半夜醒来,吴不赊会情不自禁地扯耳朵,“传言中能看透一切的心眼,难道就是用来陪人聊天的?”想不透,便不去想,也不问,既然对着颜如雪会有一种无力的感觉,那就干脆不用力,不管颜如雪要做出什么样的决断,都由她去。
第七天,颜如雪与四大长老约见吴不赊,说云州遗族愿意随他回归人界。吴不赊非常意外,最初的一刹那,他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,但看着颜如雪和四大长老诚挚中带着激动的神情,他才确定自己没听错。
“云州遗族真的……真的……决定南归?”吴不赊微微有些结巴,“所有人都回去?”
“是的。”颜如雪点头,“云州遗族阖族上下,十二万四千八百八十一人,全部回去。”
十二万人,老人、孩子、妇女,至少要占一多半,穿越数万里魔域,全部回去!吴不赊脑子里一时像是被灌满了糨糊,混混沌沌一片,呆了好一会儿才道:“照西门紫烟设定的路线,那个,我是说,先要过雪灵国吧?”“是。”司风长老做了个手势,一名侍女拿上来一幅地图,“照特使传达的线路,我们要到达魔鬼大沙漠,先要穿过雪灵国,然后横跨五大鸡族控制的雄鸡原,最后才能进入大沙漠。”
地图上看过去,云州城到魔鬼大沙漠,直线距离也将近万里。吴不赊脑子还是有些发蒙:“雪灵国好像是大国啊,占的地方可真宽。”
“雪灵国也不算什么大国,若论国力,不见得比它边上的飞雾国强,在北方魔界,也不过中等而已。”司风长老摇着头道,“不过占的地盘确是不小。”颜如雪似乎明白了吴不赊心中在想什么,道:“我们不是直接横穿过雪灵国。”
“哦!”吴不赊脑子清醒了三分,想来也是啊,从雪灵国中间穿过去,雪灵王又不是云州遗族的娘家亲戚,就那么眼睁睁看着?杀过去?云州遗族可不是象斧,那是十二万老少,心里盘算着,随口问:“你们的打算是?”司风长老道:“我们的打算是,绕一点路,先顺飞云江下去一千二百里,控制雪灵国的边境关卡锁灵城,从锁灵城东侧山麓进入雄鸡原,五大鸡族一直受雪灵国和飞雾国欺压,势力不强,横穿雄鸡原的风险不大。”地图上,云州城在飞云江北侧,南侧是雪灵国和飞雾国,横挡在南归的路上,再过去是雄鸡原,然后才是魔鬼大沙漠。司风长老的手指沿着飞云江往东,画一个弧,基本上错开了雪灵国,再斜斜切入雄鸡原,走直线,可直达魔鬼大沙漠东侧。
这还差不多,吴不赊脑子又清醒了三分,想了想,道:“雪灵国控制着灭云城,我们顺飞云江而下,他们不会就那么看着吧?”
“雪灵国当然不会眼睁睁看我们走。”司雨长老手往下一切,“所以我们的第一步是,打下灭云城,控制灭云城十天左右。控制灭云城的同时,以精锐的小部队飞流急下,赶在雪灵国醒悟过来之前,再打下锁灵城。锁灵城易守难攻,即便雪灵国醒悟过来调集大军攻打,短时间也攻不下来,只要我们入了雄鸡原,雪灵国再想挡住我们,可就难了。”
看来他们已经有了周全的计划,吴不赊一时无话可说,看向颜如雪。颜如雪眼睛看不见,却立即感应到了他的目光,道:“吴使君觉得我们这计划有什么漏洞吗?”
吴不赊虽然在扶风城当了将军也打了两仗,其实还是半桶水,战术上的排兵布阵他是不行的,但若从大的战略上卖卖嘴皮子耍耍阴谋诡计,倒是他的强项。不过云州遗族所处的环境地势他完全不熟,四大长老这个计划到底行不行得通,他是两眼一摸黑,完全插不上嘴,遂摇头道:“这一带我完全不熟,一切由圣女和四大长老决定好了。”
颜如雪向四大长老坐的方向侧了下脸,道:“既然吴使君没有疑义,就这么决定了,择吉日告祭天地,随后开始准备。”又看向吴不赊:
“因为是合族回归,老人、小孩比较多,所以准备的时间会很长。现在快立秋了,估计在明年春三月左右可以行动,四月左右进入雄鸡原,那时春草已生,天气转暖,也便于大队行动。对魔鬼大沙漠我们了解得不多,不过四五月的天气,应该也是比较合适的。吴使君觉得这样可以吗?”
“看来他们确实是有过通盘筹算的了。”
听她这么说,吴不赊一颗心彻底放了下来,道:“我没有什么意见,准备得再长一点也是可以的。”
决定一下,择吉日告祭天地,阖城沸腾,族民的脸上有各种表情,却并没有听到反对的声音。吴不赊暗自惊异:“到底是颜如雪的威望真有这么大,还是云州遗族南归的心真有这么强?不可思议!”
不过在城中逛了几圈后,他就明白了,云州遗族想回归人界的决心是一个因素,对颜如雪的信服是一个因素,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,就是他的诡计起了作用。万木向南,偏偏他这特使来接云州遗族南归,两下凑合,便成了所谓的天意。天意不可违,这一点,促使颜如雪和四大长老下了最后的决心。也是这一点,在颜如雪做出决定后,整个云州遗族没有反对的声音。得知真相,吴不赊躲在被窝里偷笑。他也只敢躲在被窝里偷笑,如果云州遗族知道所谓的天意竟是他的诡计,后果不堪设想。
阖族南归,准备工作可就多了,小的不去说,大的首先就有两件事:一是暗里为攻占灭云城作准备;二是船,攻占灭云城后,雪灵国必会反攻,不会给云州遗族太长的搬迁时间,船越多,一次装运的人也就越多,守灭云城的时间就可以大大缩短,同时也就会减少伤亡。攻打灭云城的准备在暗处,造船却是在明处,出云水两岸,一时到处都是船厂,吴不赊可就奇怪了,出云水是在山壁上泻下的,船造好了,怎么放入飞云江呢,也从山壁上放下去?那是船还是石头啊?不过这么简单的问题,颜如雪和四大长老不可能想不到的,吴不赊也没问,不过他估计,出云水肯定是另有暗道,只不过外人不知道罢了。呆了几天,吴不赊想起了灭云城里的象斧几个人,不出去打个招呼,那几个家伙只怕会惹事。一天与颜如雪四大长老碰面,吴不赊便提了这件事,道:“我一路北来,途中收了几个兽人侍卫,他们现在在灭云城里,我久不出去,怕他们惹事,得去招呼一下。另外,既然要攻打灭云城,我也可以准备一下,到时做个内应。”
他这话出口,四大长老一齐看过来,脸上的表情颇为丰富。他们会有想法,或者说有疑心,这很正常,换了吴不赊也是一样,所以四大长老的反应可以说是在吴不赊意料之中。唯一让他拿不准的是颜如雪,果然,颜如雪的表情一如往常,似乎还略带着两分欣喜:“能有内应,那是太好了,有劳吴使君。”
“她当然不是傻丫头,肯定知道其中的关碍,可为什么这么自信呢?就不怕我泄露机密?也根本不怀疑我有可能是魔族的奸细,出云州城是为了通报他们的计划?难道心眼真能看透一切。”
吴不赊心中暗叹,“还真是让人捉摸不透啊。”
这夜,吴不赊与颜如雪和四大长老打了声招呼,出了云州城。看着他身影消失,司蛇长老道:“就算他的身份不假,让他去灭云城,我总觉得不妥。”“是啊,我也有这种想法。”
司弦长老随声附和。司风、司雨却看着颜如雪。颜如雪没有马上回答,静了一会儿才道:“这些日子,我与他交谈,细察过他从呼吸到心跳的每一个细微动作,可以肯定,他说的一切都是真实可信的,这绝不会是魔族奸细设下的骗局。他说灭云城里有侍卫,也是可信的。担心他泄密,根本没必要。能横穿数万里魔域出使云州的人,绝不简单,我们只要做好自己的事情就行了,吴使君的事,不必我们去管。”
心眼,并不像吴不赊想像的那样,未卜先知,看透一切,而是在最平常的地方洞烛识微,见微知著。吴不赊还是用老办法出了飞云关,进灭云城,到先前的客栈。隔半条街,便听到了象斧打雷一样的呼噜声,吴不赊狠狠地鄙视了他一把:“这家伙,拆房呢。”
翻身上墙,察觉侧院有人走动,这会儿天色不早了啊,他心中好奇,沿着墙头走过去,探头一看,一胖一瘦一男一女,瘦的是店老板,胖的是他婆娘,肚子像个大水桶,两个奶子像两个吊着的大冬瓜。两口子一前一后在院子里转圈,胖老板娘的大奶子就摇啊摇地乱晃,不过没什么美感,要是换了叶轻红这么走动,两个奶子颤啊颤的,那才叫诱人。吴不赊扫一眼不想看了,扭头要回,忽听得胖老板娘暴叫道:“明天一定要跟他说。”瘦老板一脸苦相:“人家又不欠店钱,怎么好开口。”
“什么叫不好开口!老娘的店子,不想做他生意了,行不行啊?”
“可他那大斧子,”瘦老板要哭的样子,“爷爷啊,别说砍在身上,就是擦着点儿风,也是有死无生啊。”吴不赊先不知他们在说什么,听到这会儿明白了,这两口子在说象斧,好像是不想做象斧的生意。可又奇了,为什么呢,那瘦老板也说了,象斧不欠他店钱啊。
“我不活了。”胖老板娘突然一屁股坐在地下,张嘴哭道,“天天受他这呼噜的折磨,我宁愿死了算了。”
吴不赊终于明白了,可就笑翻了,失脚从墙头上摔了下来。一只猫,打着哈哈从墙头上笑翻下来,可吓坏了店老板夫妻。胖老板娘尖叫一声:“妖怪!”
噌一下跳起来,飞快地钻进房间,身手竟是敏捷至极。店老板别看瘦,还真赶不上她。吴不赊笑得猫打滚,好不容易爬起来,穿过中间的院子,回到这一面的侧院,途中听到象斧的呼噜声,忍不住又笑了一气。到这面院子里,在象斧巨大的呼噜声中,却还听到了若有若无的水声,吴不赊心中一跳:“傻丫头在洗澡?”
水声来自一侧的厢房里,吴不赊猫手猫脚摸过去,到窗下,一纵而起,猫脚倒挂金钩,蘸一点唾沫打湿窗纸,戳一个小洞看进去。房中央,摆着一个浴盆,一个女孩子屈身坐在浴盆里,往身上撩着水。吴不赊一眼看见,身上立刻就像着了火,通身都热了起来,眼睛当然也不看好地方。不过只扫了一眼他就有些发愣了:不对啊,怎么小了?什么东西小了?奶子啊!吴不赊不看好地方,第一眼看的就是奶子。
叶轻红的裸体他没见过,但平日里隔着衣服见多了,那可是有料啊,十足真金。若说是衣服撑的,他可是在叶轻红奶子上划过圈圈,料足质优,绝非假冒伪劣。可这会儿看到的,却是缩小了差不多一大半,小小的鸽乳,比吴不赊的拳头大不了多少,倒还挺好看,紧绷绷的,峰尖一点儿殷红,小小的,嫩嫩的,异常得秀气,沾了水,像给晨露打湿的红豆。这绝不会是叶轻红的奶子。
新品上市,吴不赊又是兴奋又是疑惑。洞小看不清楚,他把身子移了一下。往上看,看到了一张陌生的脸,十四五岁年纪,小小的瓜子脸,还没完全长开,却有着惊人的秀色。见过了西门紫烟和颜如雪,吴不赊也算是见过美女了,可见了这小女孩儿,却仍然情不自禁地瞪大了眼睛。如果说西门紫烟是秋夜带霜的冷月,颜如雪是冬晨飘逸的初雪,叶轻红是夏至喷火的青椒,这小女孩儿,就是春风中堪堪抽芽的柳尖。仅就相貌来说,林微雨远不能和这几个女子相比,不过林微雨是吴不赊第一次真正爱上的女孩子,心爱的人,身上会有另外的一些东西,那东西勾心,牵肠挂肚,与外在的相貌没有太大的关系。
“这小丫头长大了不得了。”吴不赊心中暗赞,却又疑惑,“这丫头哪来的?店老板的女儿?那胖婆娘养得出这么漂亮的女儿,还真是鸭婆子生出凤凰来了。不对啊,店老板的女儿怎么在这边院子里洗澡?”
心下嘀咕,眼睛自然也不会闲着,拼命在那女孩子的裸体上扫来扫去,只恨不得咬一块下来,一时没留意,呼吸稍微急了点儿,却就被那女孩子发觉了。这女孩子竟练有玄功,而且功力不低,灵力扫过来的同时,手忽地一挥,打飞刀的姿势,打出的却不是飞刀,是一股水波,水到中途,竟然凝成冰箭,急射过来。这女孩子挥手时,小腰扭动,两个小小的乳房轻轻地颤动,说不出得诱人。
吴不赊一时竟是看得呆了,直到冰箭快射到面前才蓦然惊觉,百忙中一个老猫扭腰,凌空翻出,冰箭从额前数寸飞过,猫眼差一点儿完蛋。冰箭掠过空气,发出刺耳的尖啸,另一边房里立时传出叶轻红的声音:“小丽,什么事?”
“傻丫头认识这女孩子,很好。啊呀,得走,傻丫头知道我会变猫的,出来见到我偷看女孩子洗澡,这个老脸无皮,不臊也光啊!”吴不赊心中电转,飞溜出院子。还好,叶轻红并没有追出来,不过暂时也不好回去了。马上回去,傻丫头虽傻也会生疑,若洗澡的是傻丫头,看了就看了,她要敢问,吴不赊敢当面承认,不怕傻丫头翻脸。再说她知道了也只会红脸,红脸可爱啊,顺便还可以调戏一番。但偷看另外的女孩子洗澡就是两码事了,前者勉强可以算得上闺房之乐,虽然还没把傻丫头真个吃下嘴,也算得上是碗里的肉了,后者却是要上升到道德的高度了。
虽然吴不赊一直认为,道德就是个婊子,谁给的钱多就会对谁张开腿,可婊子也要立牌坊不是,尤其傻丫头有些较真,或许,还会有些吃醋,所以绝不能让她知道。不能回店里,那就在城里溜达,这一溜不要紧,至少看到了一百场人肉大战。这也罢了,最搞笑的是,给母猫调戏三次,引来至少十只以上醋火中烧的公猫。最后还引来了狗,“汪、汪、汪”,狗拿耗子也算了,管猫的闲事,明显捞过界了嘛。
吴不赊一怒之下,猫爪一敲,狗眼翻白,找个废园子把狗剥了,美美地饱餐了一顿烤狗肉。天气热,狗肉下去,心里猫抓一样得难受。突然看见一家妓院。有办法了,进去找两个妓女解决一下内部问题。这还是他头一次遭遇兽人女子,两女都是兔族,娇小玲珑,丰满白嫩。三人战斗临近高峰,二女的短尾巴乱颤,有如抽筋,别有一番韵味儿。这让吴不赊对叶轻红充满了期待,他先前一直有个想法,抱了兽人女子上床,看着那尾巴会不会有心理障碍呢,万一真有心理障碍就麻烦了。
一试,不但没障碍,还格外上火。两个姿色平平的妓女就这样了,如果是叶轻红,嘿嘿。狂战数场,心里的邪火这才堪堪平息,天也亮了,回店里来。象大嘴几个都在店里吃早餐,叶轻红和那叫小丽的女孩子都在。象大嘴四个一桌,叶轻红和小丽一桌。
小丽穿着一袭水湖绿的薄罗衫子,梳着三丫髻,清爽中带着三分稚嫩,有如晨光中初出水的菡萏,任何看到她的人,都会眼光一亮,却绝不会生出丁点儿色欲的幻想。不过吴不赊这个人也许是心理过于阴暗了,他竟情不自禁地想到了昨夜看到的情景,水湖绿衫子不见了,是清秀玲珑小巧妩媚的裸体,小腹腾的一下就热了起来,生似着了火。
“公子!”象斧几个看见他,都一脸兴奋地站起来。叶轻红过来:“公子你回来了,吃了早餐没有?”
“没有。”傻瓜这会儿才说吃过呢,吴不赊摇头,眼光顺便就扫到小丽身上,道,“她是?”
“她叫小丽,身世孤苦,流落街头又生了病,我刚好上街撞到,就带了回来。”叶轻红说着拉过小丽.“这是我家公子。”
小丽盈盈拜倒:“小丽叩见公子。但求公子收留,为奴为婢,皆心甘情愿。”
世上竟有这样的好事,这不是天上掉馅饼,这是天上掉美女啊,吴不赊乐得差点当场抽疯,忙伸手相扶:“快起来,快起来!小丽是吧,姓什么啊?”
扶得实,这一下顺手便宜是绝对要占的,触手处,冰如玉,滑如丝,手感真是好极了,吴不赊心下更乐。
“婢子姓刺。”
“啊?”吴不赊愣了一下,心下嘀咕:“姓刺?刺丽?刺你?不是吧!”看刺丽,神色正常,难道真有姓刺的?不过魔界有很多怪姓,姓刺也不稀奇吧。
“好好好,来来来,先吃早餐。”
吴不赊打个哈哈,在叶轻红这一桌坐下。叶轻红早替吴不赊叫了早餐来,刺丽还不敢坐,站在吴不赊身边要服侍他用餐。
“你也坐下吃,在我身边,没有那么多规矩的。”吴不赊笑着拉她坐下,很亲和的样子,那个,手感真的是好啊。刺丽看一眼叶轻红,叶轻红一笑:“坐吧。我早说过了,公子是个大好人,而且很随和的。”
“哦,傻丫头在背后会说我的好话吗?”吴不赊斜眼看着叶轻红。叶轻红与他目光一对,俏脸却是微微一红,吴不赊立马就明白了,好人可能是说了,不过色狼的评语估计也跑不了。哼哼,这样更好,公子调戏丫环,天经地义,虽然是小丫环,可没说小丫环不能调戏,先吹了风,更方便下手。叶轻红可能猜到了吴不赊心中的阴暗念头,俏脸更红了。刺丽看叶轻红脸红,她小小的脸也红了,大美人脸红和小美人脸红,各有各的美。吴不赊一时看得有些发呆,讨厌的象大嘴却又来打岔:“公子,药采到没有。”
“怎么了?”吴不赊有些恼,“这么好吃好喝的住着不舒服啊?你别说你不舒服,有人还巴不得你不住呢。”
想到瘦老板和胖老板娘半夜里转圈子的事,吴不赊差点又笑起来。“原来公子已经知道了啊。”象斧气呼呼的样子.
“我们又不欠店钱又不闹事,竟然要办什么暂居证,还要十两银子一个人,真是气死了,要不是老大拉着,我一斧子劈死他。”
“暂居证?”吴不赊有些发愣,象斧说的看来是另一码事,“暂居证是什么东西,从来没听说过啊,随便到哪里住店,最多就是登记一下吧。”他看向叶轻红:“大家都办暂居证了?”
“是。”叶轻红点头,“他们说灭云城是魔界中唯一靠近人界的城市,有些特别,对外来人口管得严些,但凡居住超过七天的,就要办暂居证。我不知道公子什么时候回来,所以连公子在内,大家都办了。”
“四……五……六……七,七十两银子。”吴不赊顿时就怒了.“他们怎么不去抢?”
“公子,是我不对。”见吴不赊作恼,叶轻红有些慌神,“我……我……”
“你没做错。”吴不赊摆手止住她的歉意,嘿嘿两声,“暂居证,很好,很强大。”见他着恼,象斧更是风随火势,道:“公子,只要你点头,我立马去劈了那衙门,反正公子的药也采到了,我们一路杀出去就是。”他这一叫,瘦老板和店中吃早餐的几个人都向他看过来。吴不赊留意到了这些人的目光,心下电转,哈哈一笑,道:“算了,几十两银子嘛,小事。药我见到了,还没熟,咱们还得住下去呢。吃好了没有,吃好了回房。”听他说还要住下去,瘦老板两眼翻白,生似给人勒住了脖子。
吴不赊心中偷笑,回到房里,对象斧道:“管住你那张嘴,别有事没事穷咋呼,记住了,咬人的狗不叫。”
“我又不是狗。”象斧嘟嘟囔囔,出房和鹿家兄弟几个胡吹去了,只一会儿便传来他打雷一样的嚷嚷声。吴不赊暗暗摇头,心下凝思:“做内应,到时让他破门是把好手,不过这么爱嚷嚷麻烦,鹿老二、桑刀儿也是两个惹事精,这么一住大半年,非惹出事来不可。”刺丽泡了茶来,是那种细白的小茶杯,她小巧的手托着杯子,有一个指头搭在杯上,一样得白,或者更白三分,恍眼之间,吴不赊竟然有点分不清哪个是杯子哪个是手。
“她练有玄功,这手也不是做惯丫头活的手。”吴不赊心中掠过一个念头,“她必是大户人家的女孩子,非富即贵,不会和傻丫头一样,也是个什么公主吧?”
吴不赊一时间为自己的这个念头兴奋起来,“两个公主丫环,要是抱上床,一床上躺俩公主,哈,我家二弟只怕要兴奋到爆裂。”端茶递水本是叶轻红的活,刺丽做了,叶轻红便有些无所事事,眼见吴不赊盯着刺丽看,她倒有些脸红了。因为吴不赊一路上对她也是这样,盯着看,端茶递水的时候,顺手就会占占便宜,虽然不用强,却总是让人防不胜防,也没法防不是。看吴不赊现在的眼光,明显又打上了刺丽的主意。
“公子,”叶轻红轻咳了一声,引得吴不赊转头看她,“这几天住店,总共用了三两多银子,但办那个暂居证用了七十两,剩下的都在这里了。”她手里托着一张金叶子和几锭银子。
“你收着吧!”吴不赊不接,“以后日常的支用就从你这里走,象斧他们几个,每月五两的零花银子,小丽也一样,你按月给吧。”发月例银子,一般都是主母的活,吴不赊要叶轻红发,把她当什么人啊。叶轻红“啊”的一声,一张脸霎时间红得有如西天烧着的晚霞,捧着银子,不好收,也不好推。吴不赊心下偷笑,他就是喜欢看她羞窘的样子,美人脸红的时候,是最可爱的时候。
“对了,你带小丽去逛过街没有?”吴不赊转换话题,美人害羞很可爱,却不能让她羞急了,“要不本公子带你们逛街去?”
“好啊!”叶轻红立马答应,刺丽脸上也露出微微的向往之色,逛街永远是女人的最爱,不分公主还是丫环。吴不赊提出去逛街,其实有个另外的想法,想找个略偏僻的地方租个宅子,搬出客栈去。不过明面上当然不会说出来,陪逛街就是陪逛街,陪逛街而顺便租房子,那叫一举两得。租房子而顺带逛街,那叫没品味,一定会给美女们鄙视到全身起毛。刚出店门,咚咚咚,象斧踩着大街而来,声若擂鼓,老远就叫道:“公子,公子,好消息!”
“什么好消息?”吴不赊眉头微皱,先前不觉得,但一想到要做内应,象斧的一切突然就非常刺眼了,无论是那庞大的身子巨大的斧子还是打雷一样的嗓门,都过于夸张。他这样的人,一定会引起有心人的注意,而做内应,最重要的就是低调,隐密。万目关注,这内应还怎么做?
“我听说雪灵城要举办一年一度的斗鸡大赛,我们去看吧,免得呆在这鸟城里憋气。”
“斗鸡有什么看头?”吴不赊刚要一口拒绝,却猛又把到嘴边的“不”字吞了回去。因为他眼角余光瞟到,在听到斗鸡两个字时,刺丽突然变了脸色,那小小的春蕾一般的脸,突然就绷紧了。
“公子,你可能误会了,这斗鸡不是一般的斗鸡呢。说是斗鸡,其实是斗人。”象斧兴奋得口沫横飞,“只因为是鸡族的人相斗,所以叫做斗鸡。”
“斗鸡是鸡族的人相斗?”他这话也引起了吴不赊的好奇心,不过吴不赊真正的好奇心是在刺丽身上,嘴里说着,眼角余光始终瞟着刺丽。当听到斗鸡是鸡族的人相斗这话时,刺丽脸色大变,牙关明显在死死地咬着,眼中射出极度激愤痛苦之色,秀气的手紧紧绞在一起,小小的身子似乎因过于激动而在轻轻颤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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